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使用酒瓶、包装箱、封盖机等工具,将购买来的劣质酒,灌装成芝华士、人头马、轩尼诗等名牌洋酒,务工者刘某销售冒牌洋酒经营额达20万余元。昨天,记者从大兴法院获悉,因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刘某获刑4年,并被罚15万。
33岁的刘某是吉林来京务工人员。刘某说,去年3月份他开始做假酒,并去四川参加了一个糖酒会,从那里认识了制酒设备和原料方面的人。刘某买来5500块钱一吨的劣质威士忌酒,再购买酒瓶、酒盖、包装箱、封盖机等物品后,使用灌装的方式自制芝华士、红牌、人头马、轩尼诗、皇家礼炮等知名洋酒。
刘某供述说,“我一般都是先联系买家,找到买家问人家要什么酒,我制作什么酒”。去年3月至9月,通过物流方式,刘某把酒销往郑州、石家庄、西宁等地,经营额达20万余元。去年9月12日,公安机关在巡查过程中将刘某查获,并起获未及销售的部分酒水等物。英国国际洋酒协会广州代表处出具证明材料称,从未授权刘某从事生产、制造及销售标注上述注册商标的酒类产品,并鉴定出在刘某处查获的均是冒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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