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小区物业追缴12年前水电费 业主不解
亚心网讯(实习记者 谭涛 实习生 童祥玉)9月9日,市民王先生给本网打来热线反映,物业公司最近突然通知他有一笔12年前的欠费没交,这让他感到不可思议。
王先生说他在乌市幸福花园一期有一处房产,从1997年就一直对外出租。每年年底,他都亲自去物业公司交纳费用。9月8日,房客见租期已到,准备搬走,可是小区的保安却以该房屋还在欠费为由拒绝房客搬家。
王先生随后致电物业公司查询得知,他在幸福花园的房子已欠费720元,最早的一笔追溯到1998年。
随后,记者来到了负责幸福花园的深发展物业公司收费处采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先生所欠水电等费用共计720元左右。
记者要求看一下欠费记录或票据,工作人员表示只有业主到场才能查看。
为什么12年前的欠费现在才追缴呢?乌市深发展物业公司的张经理解释说,收费处新旧人员交替频繁,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有时一些业主欠费数目不多,所以就没及时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