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派记者贾彦卿 通讯员 史丽峰)盂县一男子办公室被盗后,为了吸引眼球取得办案人员的关注,竟谎称自己被盗10万元现金,警方侦破此案后,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9月8日,记者在盂县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了了解。
9月5日9时许,盂县警方接路三牛(化名)报警称:该县粮食局西侧办公楼一层一办公室内铁皮柜被撬。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初查:该办公室系李秋明(男,38岁,化名)向粮食局租用,路三牛(男,44岁)是李的朋友,平日在办公室居住。9月3日下午李秋明到南京出差,4日上午路三牛到石店煤矿上班,5日上午路回到该办公室后发现被盗。经现场勘查发现,该办公室内铁皮柜被撬,经与李秋明电话联系,李称:其在铁皮柜内抽屉中存放有现金10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围绕现场勘查、调查访问情况,迅速制定了缜密的侦查方案,经过两天的内查外调,发现该案疑点重重。据此,侦查人员再次对李秋明进行询问,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李秋明最终承认:其明知铁皮柜内未放现金,但为了引起公安机关足够的重视,才谎报案情称丢失了10万元。
目前,李秋明因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