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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杀死继女成死囚 狱中写下10万字忏悔录(图)

来源:东南新闻网
2010年09月10日10:48
黄丽在写日记
黄丽在写日记

  黄丽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生活的重担使她过早辍学。长年一个人打工,她养成了敏感的性格。第一次婚姻不如意,让她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第二次婚姻很美满,她却将丈夫的女儿视为生活的障碍,残忍杀害了孩子。

  她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在看守所里,自知罪孽深重的她写下了10万多字的日记,向家人和社会忏悔。(记者 詹伟志 实习生陈能长 文/图)

  她离开了出轨的第一任丈夫

  三十年前秋天的一个夜晚,黄丽出生在广东揭阳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里,生下来时她的身体十分虚弱,瘦得皮包骨,父亲将女儿裹在大衣里,小心地抱在怀中。

  黄丽读小学时,父母为凑学费低声下气找亲戚借钱,黄丽十分心疼:“长大后自己再苦再累,也要让父母过上好日子。”小学没读完,黄丽就辍学到深圳打工。每次领工资,她都只留下生活费,剩余的大部分寄回家里。

  1997年,经朋友介绍,黄丽遇到了自己的第一位恋人。1999年,她和男友举行了简单的婚礼,次年黄丽生下了可爱的儿子。2001年,黄丽跟着丈夫前往浙江杭州做生意。2003年年底,黄丽独自一人回了一趟揭阳老家。一天,朋友从杭州打来电话,告诉她“我看到你家阳台上晾着女人的衣服,你还在杭州?”黄丽顿时心生疑惑。第二天,黄丽不声不响地回到杭州,年幼的儿子跑过来说:“妈妈,家里多了一个陪爸爸睡觉的阿姨。”黄丽赶紧到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保安给黄丽看了入住登记册,上面明白写着丈夫和另外一名女子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原来丈夫早已经出轨。

  2004年3月,黄丽和丈夫离婚,孩子被判给丈夫抚养。

  她觉得“找到了最好的男人”

  离婚前,黄丽就认识现在的丈夫杨一。2002年,黄丽带着儿子从杭州回揭阳,中途转车,黄丽提着大包小包十分不便,这时一位男子伸出了援手,他就是杨一。心生感激的黄丽给他留下了手机号码,接下来的日子里,她不时收到杨一发来的问候短信。随着交往深入,黄丽知道了杨一因为和妻子性格不和,已经分居多年。黄丽也将生活中的委屈向杨一倾诉。

  和第一任丈夫离婚后,黄丽投靠了杨一,跟着他来到广东佛山。杨一到卫浴公司上班,而黄丽则因为身体问题在家休养。由于工作上的不如意,黄丽和杨一在感情上总是磕磕碰碰,多次说要分手,但最终抱头痛哭,凑合着过日子。

  2007年,杨一终于下定决心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当年,黄丽就和杨一领了结婚证,两人买了新房子。当年年底,儿子出生了。杨一每天都要抱着儿子玩,并耐心地安慰妻子。黄丽觉得自己“找到了世上最好的男人,自己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她杀了丈夫与前妻的女儿

  2008年12月,由于工作关系,黄丽一家三口从广东佛山来到泉州,并在泉州开发区租房居住。看似温馨的家庭却隐藏着危机,杨一与前妻的女儿小红在上海生活,杨一定期提供生活费用。为了这笔生活费,黄丽和丈夫没少吵架。

  2009年8月9日,继女小红放暑假,来到泉州和父亲相聚。黄丽对13岁的小红心存芥蒂,只要杨一不在家,两人总是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当年8月11日11时20分许,正在公司上班的杨一突然接到妻子的电话称,“你女儿躺在地上,你赶快过来”。杨一赶回家,看到女儿直挺挺地躺在地上,黄丽正和两个保安想办法扶起孩子,小红已经不行了。

  黄丽开始一口咬定是孩子在卫生间滑倒摔死的。可是,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小红是因头部、口鼻部遭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并机械性窒息死亡,不可能是滑倒造成。在证据面前,黄丽最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那天中午,黄丽在打扫房间卫生时,看到小红坐在那里对自己爱理不理,两人又吵了起来,继而发生扭打。黄丽随手抄起一个空啤酒瓶朝着小红的头部砸了下去,并用双手捂住小红的嘴巴,导致其死亡。黄丽将小红拖到卫生间,伪造摔倒现场。随后,黄丽假装前往超市购物,回家才“发现意外”。

  看守所里

  写下改造日记

  当月14日,黄丽被送进泉州看守所。罪孽深重的她自知将面对重刑,索性装疯卖傻,甚至以自杀威胁女管教。面对这样的情况,管教民警送来了纸和笔,让她写日记。这是泉州看守所民警摸索出来的一套新管教理念,即让在押人员充分表达内心的想法,以唤醒其泯灭的良知。

  当晚,黄丽就写下了进入看守所后的第一篇日记,这篇日记充满了她对儿子、丈夫的愧疚。“儿子,妈妈对不起你,更对不起你爸爸,对不起所有的亲人和朋友。妈妈已在你人生的起点上留下了如此沉重的污点,你幼小的心灵是否能承受如此之重的压力?”

  随着看守所民警的耐心教导,黄丽的观念逐渐扭转了过来。她开始静下心来,以写日记的方式反思自己的罪过。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只有小学文化的黄丽写下了一本10万多字的改造日记。

  “我给父母的心划上又深又痛的伤痕,我愧对社会,愧对每一个因我而受伤的人。”“来到看守所已经快三个月了,每当想起自己的过去,总是懊悔不已,想起自己的家庭,想起自己的至爱亲朋,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要恳求我的父母,让他们将我的身体捐献给那些需要的人,让他们重振双翼。”

  这些日记中记录了黄丽在看守所里的改造心得,记录下她对犯罪行为的忏悔、对家人的思念、对人生的渴盼、对管教民警的感恩……

  如今,黄丽已从刚进看守所时抗拒改造、装疯卖傻甚至以死威胁的“刺头犯”转变为改造积极分子,她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去警示、帮助身边的在押人员。

  近日,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小红的父母经济损失41万余元。

(责任编辑:叶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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