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机关事业单位
用假发票报销按贪污惩处
记者从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河南省将加大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使用虚假票据行为的查处力度,如果这些单位使用虚假票据虚列成本、报销,责任人将按贪污、侵吞国家资产惩处。
据了解,河南省政府于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使用虚假票据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使用虚假票据虚列成本、报销的责任人,按贪污、侵吞国家资产惩处。对明知是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