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城乡接合部的诊所,闫某以输液后身体不适为由,讹诈15家诊所老板数万元。记者获悉,朝阳法院近日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闫某有期徒刑4年。
闫某只有初中文化,是通州当地农民。他曾因盗窃、打架、赌博被多次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判刑。2009年4月到6月,闫某伙同他人,在朝阳区东坝乡、金盏乡、平房乡、孙河乡、崔各庄乡的15家诊所内,以输液后身体不适为由,要求诊所老板赔偿共计近3万元。
除此之外,2009年4月到6月,闫某还伙同他人,到平房乡、崔各庄乡、东风乡的饭馆内,谎称火锅用酒精溅出崩到其眼睛需要治疗,讹诈近万元;在金盏乡某蛋糕房内,谎称蛋糕内有头发,讹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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