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问责不能再让公众失望
按照国土部“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的时间表,一场针对土地违法违规的问责风暴似乎正在酝酿。但当下的进展表明,公众的翘首期待可能将大打折扣。之所以作如此判断,其理由至少有三。
其一,是国土部部长徐绍史一度坦言“压力极大”。压力来自何处?徐部长语焉不详,我们无从揣测,然而其中透露出的信心不足却是显而易见的。
其二,此次是国土部首次依据15号令对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土地问责,其“撒手锏”是“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凡是地方违法违规土地面积达到当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5%以上的,其行政首长就要被问责,哪怕已经调离。但不久前国土部有关负责人透露,约占六成以上的闲置土地是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公众有理由怀疑,也许还会有更多的“客观原因”使得15%这一指标近乎虚设,更遑论地方政府为了“不突破”15%的红线而进行的种种博弈。
其三,国务院要求各地在6月底之前上报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检查处理结果,现在已经进入9月,至少目前还没有看到违规开发商的详细名单,更没看到通报哪些开发商被取消了经营资格,这显然不符合“新国十条”中有关“加大曝光和处罚”的要求,也足见此次问责起码至今为止很欠速度和力度。
依据国土部8月19日发布的消息,截至5月底,全国共上报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宗数3070宗,面积约18.84万亩,其中闲置土地宗数2815宗,面积16.95万亩。有专家测算,如果容积率为2,16.95万亩闲置土地可建成今年上半年全国已竣工的住宅量。即便这不是“冰山一角”,也已说明我国的土地违法违规现象已经多么严重。
如此之土地乱象,其根源当来自吸附在土地上的各种利益链:土地财政,“GDP崇拜”下的盲目规划,房地产商的“囤地居奇”,政商交易等等。但不管多强的利益链,在真正有效的监管和严刑峻法面前也会土崩瓦解。
遗憾的是,我国的土地违法违规现象却在多年来一次又一次的“督察”、“清理”中不降反升。与之相关的背景是,国土部官员曾披露,2004年11月至2006年8月,各级国土部门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党政纪处分96人,实际落实不到一半;向司法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2人,实际追究仅7人;而1998年至今,县级以上的干部因为违规违法出让土地而被处理的可谓凤毛麟角。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土地事关国计民生、公平正义和百姓情感,政府对土地市场的整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该出重拳的时候了,也不能再让公众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