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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爆料人”活跃 最牛者月入两万(图)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2010年09月14日11:54
许多“专职”报料人的“长枪短炮”甚至比专业摄影记者的相机还高级。深圳商报记者 甘跃飞 摄
许多“专职”报料人的“长枪短炮”甚至比专业摄影记者的相机还高级。深圳商报记者 甘跃飞 摄

  深圳商报记者 陈广琳 实习生 曾 洁 周珊珊

  一家食品公司使用生蛆鸡蛋制作糕点供给富士康职工做早餐,腾讯员工集体扁桃体发炎,宝安区西乡街道68名建筑工人出现食物中毒症状……近期发生的这些新闻,深圳市民印象较深。市民可能没有注意到,这几条影响较大的新闻,都是由报料人提供线索、记者采访而报道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媒体竞争激烈,并相继出台对“报料”者予以奖励的政策,我国各大城市出现了一个新的职业——报料人。深圳目前活跃着200多名报料人。

  偶然机缘成为职业报料人

  昨天,记者采访了几个职业报料人,发现他们都是因偶然机缘“干上这一行”的。

  今年40岁的老杨,在深圳当了3年的职业报料人。他告诉记者,和“报料人”结缘,是2006年《深圳商报》开设的“数码现场”栏目。“当时一张照片稿费是80元,我天天在外面逛,哪里有个坑,哪里的电子眼坏了,我都拍下来,给报社发过去。”老杨说,他原本从事维修办公设备的工作,到2007年4月,他干脆当起了全职报料人。

  无独有偶,小项和冷家福也是从投稿人成为职业报料人的。小项今年29岁,他告诉记者,去年7月份,在下班的路上,他看见有个施工队在施工时挖坏了煤气管道。正好包里带着相机,他就拍下来寄给了《深圳商报》热线部,没想到第二天就发表了。就这样跟媒体打上了交道,一来二去,小项觉得这个行业有意思,于是今年年初,他辞去了原来的商场企划工作,专职当起了报料人。“这份工很累,但总比给别人打工强,而且时间安排上比较自由。”

  冷家福原在一家公司做后勤,他住的楼下有一家小杂货店。2007年9月的一天,杂货店老板在店门口放了一台小电视机,引来一群打工者看电视。冷家福便将这幅画面拍了下来,寄给了《深圳商报》“数码现场”栏目,没想到不仅很快发表,还得到了报酬150元。冷家福感觉很新鲜,于是成了职业报料人。

  被忽悠报“假料”最难受

  说起做职业报料人的感受,接受记者采访的报料人都认为,第一是解决了一些社会问题,很有成就感,但同时也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痛苦。

  家住宝安的老张告诉记者,有一次,他经过龙华文化广场时,发现有不少路人为了节省时间,从河道上的排水管上走。他当即拍下了一组路人从管道上战战兢兢行走的图片,并寄到了各大报社。图片见报以后,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当即派人前往该处,用铁丝网将排水管的两端围了起来。一个安全隐患就这样解决了,老张感到很有成就。

  老刘对做职业报料人的最深感受,也是解决了问题之后的成就感。有一天,老刘的一位朋友跟他说:他公司附近的一家日资电子厂,员工下班时,被当值保安拦住强行搜身。员工迫于厂规和保安的淫威,敢怒不敢言……老刘很气愤,同时也意识到这是个“猛料”。为慎重起见,老刘进行暗访,经观察,差不多近四分之一的员工被搜了身!于是他报告了报社。这件事情一见报,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大报纸纷纷派记者采访,一时成了热门话题,老刘也因此得到了报社1000元报料奖。

  但职业报料人也有人所不知的痛苦。老杨告诉记者,2008年的一天,东门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因为失恋想要跳楼自杀。他赶到现场拍摄,但小伙子的亲戚看见他在拍照,狠狠地把他打了一顿。“我嘴巴上缝了七针,住院几个星期,记忆深刻。”老杨说:“我们也许和记者一样有敬业精神,但这项职业还得不到社会的承认,警察也曾对我们说,你们不要太疯。”

  职业报料人还有一个痛苦,就是被骗报“假料”。去年9月的一个深夜,深圳多家媒体接到职业报料人万先生的电话:公明一对夫妻和他们的四个小孩都被杀了!媒体记者对此的第一反应就是:重大新闻,必须马上奔赴现场。多家媒体记者驱车到达报料所称的事发地——公明街道办辖区,却发现这是个“假料”。而之前,深圳媒体也接到过多个“假料”,如龙岗一在建度假村的六层高楼坍塌,十余工人被埋;宝安一黑月饼加工厂关起门来制作某名牌月饼等。对于媒体记者的愤怒,职业报料人万先生说:“我被忽悠了,心里很难受!”他分析称,可能和之前他向媒体报料一起地下六合彩案有关,“遭到了当事人报假料”。

  月收入最高可达2万元

  虽然报料线索一经采用,就能得到少则100元、多则数百元甚至1000元的奖金,但多数职业报料人还是觉得生存压力很大。

  老杨做了3年的职业报料人,算是“资深人士”,他告诉记者,“我每天早上最迟7点半起床,打开电脑浏览各大新闻网站,寻找有影响力、新奇好玩的事件,然后出门,奔波于深圳的街道和角落里,进行采访和拍摄。晚上一般八九点才回到家。”这就是老杨的工作,基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也没有周末,但一个月的报料奖,平均也就二三千元,“饿不死也撑不着”。因为没有保障,“采用了一条报料才有一份收入”。老杨说,据他了解,第一批职业报料人基本上都已退出了,“要是媒体能给个保底的生活费就好了。”

  虽然自己的收入不高,但老杨也告诉记者,据他所知,深圳最“牛”的报料人万先生,一个月报料收入可以达到1.5万至2万元。只是这些钱不是万先生独得,因为他发展了一些线人,报料奖要分一些给线人。实际上,据记者了解,每一个报料“大佬”手下至少有数十名线人,包括治安员、保安、司机。每一次有效报料后,报料“大佬”拿到报料奖金后都会酬劳一下手下的线人:五五分成,请吃饭,买烟酒……

  今年年初开始做职业报料人的小项也告诉记者,他每个月收入四千多,但有20多个线人,包括社区里的保安、工厂里的员工、街道上的巡防员等。小项说,和线人建立关系之前,他会多和他们聊天,交朋友,熟络了之后他们都很乐意提供线索。小项说:“等他们提供的线索见报或者上电视新闻之后,我会给他们50元的报酬。”

  新行业还没有规则

  作为一个新出现的行业,记者发现没有成熟的规则,也给报料行业发展带来很多困难。

  老杨告诉记者,有时他给媒体报料了,但事后才发现,获奖的却另有其人,“其中有一个人特别多,不知道是不是跟媒体的某些人有利益关系。”老杨认为,一件事多人报料是正常的,但职业报料人的竞争不规范,就会影响这个行业的发展。老刘也说:“据我所知,贵州的贵阳电视台只要你报料了,只要符合领取报料费的标准,你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去领取。报料费是以第一个报料的人为准的,如果有疑问你还可以查看热线记录,让你自己口服心服,这样报了一次你就还想报第二次。但现在深圳媒体的报料管理没有这么规范,可能产生猫腻。”对此,小项比较有办法。“现在我打电话给报社,都会先问有没有人报过。如果报了的话,我就不报了。”小项说。

  特别让职业报料人感到困难的,就是每天报了一大堆料,被采用的寥寥无几,不知道哪些是新闻值得报料,哪些根本不是新闻,不值得报。这一点也得到了深圳大学传播学院副院长王晓华的确认。她告诉记者,她曾作过统计,一般每个报社一天可以得到各类报料二三百条,实际上被采用的只有七八条左右。“不具备新闻素质,把报料作为职业就很难做大做强。”王晓华说。

  报料人扩大了媒体的新闻源

  记者发现,不光在深圳有职业报料人,在成都、杭州、沈阳、济南……很多媒体竞争激烈的城市,都活跃着职业报料人。有资料称,成都目前职业报料人至少在100人左右。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新闻报料人的渊源已久。早在1993年,《北京青年报》就提出“有偿征集线索,固定新闻线人”的思路。现在,沈阳甚至出现了一家“新闻报料公司”——“向日葵新闻投诉咨询服务中心”。

  对于职业报料人的出现,深圳大学传播学院副院长王晓华认为,这是媒体竞争中产生的,他们扩大了媒体的信息源,但在媒体中还起不到大的作用。她说,现在的所谓职业报料人基本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新闻专业训练,不具备新闻素质,所提供的新闻线索被采纳的比例很小,“二三百个报料,只有七八条采用”。王晓华认为,报料人现在还称不上是一个行业,而要得到发展,从业者必须研究媒体的需要,并提高新闻素质,媒体应该给他们提供培训。

  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吴飞教授认为,一方面,报料人使新闻报道触及到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及时性也大为加强,信息因报料人而更贴近社会大众;另一方面,毕竟大多数线人没有受过专业的新闻培训,他们中真正掌握新闻专业精神的人并不多。因此,在报道的客观、真实、平衡、精确、公正等方面都难有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也建议,报料人如要以此作为职业,应当接受一定的新闻培训,有助于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

  虽然困难不少,但对新闻报料这一行业的前途,深圳职业报料人小项充满信心。他说:“我觉得这一行的发展有一定的潜力,因为深圳每天都会发生很多事情,我们没能全部发掘到,其实有很多事情正等待着人们去发掘。另外,深圳的媒体也越来越多了,需要更多的职业报料人。”

  从职业报料人看公民责任

  本报评论员 米鹏民

  、媒体竞争催生出一个特殊的职业——新闻报料人。据说在深圳至少活跃着200多个新闻报料人,其中还有10多人干脆就以此为生,最牛的职业报料人一个月可以收入2万元之多。

  监督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揭露社会上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和不合理、不文明现象,是媒体应尽的社会责任。但要完成这一使命,仅靠媒体从业人员自身的努力,显然远远不够,必须依赖广大群众的支持。为了得到更多更有新闻价值的独家新闻线索,各媒体对凡获采用的新闻报料都支付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的报料费。这也是催生新闻报料人职业的物质基础。

  单纯从报料这一形态来说,新闻报料人并不能算是新鲜职业。从远的说,古今中外,警察破案是离不开“线人”的帮助的,“线人”的本质和新闻报料人基本相似,都是通过提供线索获取一定的好处,只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从近的说,今天各级政府也常常鼓励人民群众主动举报违法犯罪者,并承诺一经查实即付相应的报酬。最高检察院反贪局还曾公开透露,近年所查获的贪污腐败案件,有9成左右的案件线索都来自群众举报。

  因此说,以深圳上千万的人口基数,在现金鼓励之下,只产生了200多人的新闻报料人队伍,显然太少了一点。

  这恐怕与中国传统的人情文化有关。中国是个典型的人情社会,所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远亲不如近邻”等人生哲学,都决定了在传统道德层面上,举报别人并没有天然的道德正义性,甚至还会受到道德上的“丑化”。而为了物质报酬去举报与自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和事,更可能会戴上“小人喻以利”的大“帽子”。

  这样的理念,明显与现代公民社会的法制观念相去甚远。

  记得刚刚改革开放之时,移民到国外的华人经常会面临意想不到的“官司”。比如,父母在外工作,把没有人照顾的未成年孩子锁在家中以策安全,却时常会被邻居或房东报警,令华人十分愤怒:你难道不可以直接提醒我一下,为什么非要直接报警呢?

  这正是公民社会与人情社会的本质区别所在。在公民社会,人人都有维护主流价值观和法律秩序的天然责任,就算是夫妻争吵同样会因为可能影响孩子的成长而受到警察干预。正是这种参与意识,使得法律得以有效实施,法治社会得以顺利实现。相反,在人情社会,要么是坚守“各扫门前雪”的观念独善其身,要么是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加入违法违规者的行列,使得法规的实施成本无限增大,甚至陷于虚设。

  媒体造就了一支新闻报料人队伍,虽然不大,并且掺杂了金钱因素,但毕竟客观上是培养了群众的公民意识。希望更多有社会责任感的现代公民,加入报料人的行列,不仅向媒体报料,更向政府执法机关报料。这样的深圳,才更有希望。  

(责任编辑:n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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