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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湖爆炸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案件七年方审结

来源:红网
2010年09月16日12:12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

  红网郴州站9月15日讯(记者 王亚斌)9月15日,郴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倍受社会广泛关注的郴州天湖爆炸案部分案犯的主要犯罪事实及法院判决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主犯苏加利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2003年12月23日上午十点郴州市天湖大酒店停车场发生爆炸案,临武个体矿老板周兵元和提炸药包的临武农民陈建文两人当场死亡,多辆汽车被损,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经周密侦查后,确定此案系临武县原盈达选矿有限公司董事长周龙斌,临武县农民苏加利、邓春旺等人所为。犯罪嫌疑人苏加利、邓春旺、周玲飞、卢雄英等4人相继被司法机关控制并依法逮捕,但同案人周龙斌一直在逃没有归案。本次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判决的是只涉及本案的苏加利、邓春旺、卢雄英、周玲飞等四名罪犯(均已生效)。

  2008年5月5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湖爆炸案一审开庭,在法院查明犯罪事实后,于5月16日一审再次开庭宣判:苏加利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邓春旺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卢雄英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周玲飞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苏加利、周玲飞不服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10日作出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被告人苏加利的死刑裁决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依法核准了苏加利的死刑判决并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死刑执行命令,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令于9月15日对苏加利执行死刑。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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