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9月16日电 (刘龙泉 胡贤刚)记者16日从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县一男子连续3天故意放火烧毁森林取乐被逮捕。
今年7月30日是观音会,前往长宁县佛来山朝庙会的人络绎不绝。胡某为了好玩,就用打火机点燃了佛来山槽口头的森林。瞬间,森林就燃烧起来,火借风势,迅速蔓延。胡某见状,迅速逃离现场。大火被随后及时赶来的干部群众扑灭。
次日,胡某见纵火的事没有什么动静,就更加觉得好玩,再次窜入佛来山的猫山、石门坎两处纵火后逃离。第三天,胡某在佛来山的嚎猪洞、象鼻嘴再次纵火,被赶来救火的干部群众当场抓获。
胡某连续3天纵火,火虽然被干部群众扑灭,但是仍然使佛来山的森林被烧毁2.01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0余元。由于该案系在林区作案,又是连续作案,案情影响重大,长宁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办案人员提前介入。
据司法鉴定,胡某是“病理性纵火”、有“冲动性人格障碍”。但是,胡某在作案前和作案后均知道纵火是违法行为,但是他仍然要放火烧毁森林,其目的就是为了使“自己心理舒服”,使“自己快乐”,其自身又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有现实动机和目的,有刑事责任能力,应负刑事责任。于是,长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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