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记者余晓洁 顾瑞珍)近20年,中国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共计10万吨生产量和11万吨消费量,约占发展中国家淘汰总量的一半,完成了联合国《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阶段性履约任务。
2010年9月16日是第16个“国际保护臭氧层日”,今年的主题是“臭氧层保护:治理与合规处于最佳水平”。
16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北京举行的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上表示,1991年成为《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以来,经过持续不断努力,中国分别于1997、1999、2002、2003年实现哈龙、全氯氟烃、甲基溴、甲基氯仿生产和消费的冻结。
2007年7月1日,中国提前两年半完成全氯氟烃和哈龙的淘汰;2010年1月1日,中国又全面淘汰四氯化碳和甲基氯仿。 同时,完善的政策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是成功履约的坚实基础。20年来,中国颁布实施了100多项政策法规,形成了以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生产线,实施生产、消费、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特别是2010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为可持续履约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张力军认为,多边基金支持和技术转让是成功履约的重要条件。《蒙特利尔议定书》能成为迄今为止唯一一个被全球普遍签署的国际条约,并成为环境公约成功合作的典范,其下设的多边基金发挥了关键作用。
1991年以来,中国累计获得多边基金约8亿美元的支持,共实施了400多个单个项目和18个行业计划,为3000多家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为完成第一阶段履约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一直秉承"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支持在多边基金框架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协商、共同审议的方式,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技术支持与转让。”他说。
在分析履约工作当前形势和任务时,他说,尽管中国保护臭氧层工作已经淘汰了相当于90%ODP当量的消耗臭氧层物质,但如果按照实物量计算,履约的任务只完成了一半,下一阶段履约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纪念大会上,联合国环境署臭氧秘书处执行秘书马可·冈萨雷斯和多边基金秘书处玛利亚·诺兰女士对中国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履约工作表示赞赏。
1987年9月16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国际臭氧层保护大会,通过了《蒙特利尔议定书》,对控制全球破坏臭氧层物质的排放量和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1995年,联合国大会决定把每年的9月16日作为国际保护臭氧层日,要求《蒙特利尔议定书》所有缔约方采取具体行动纪念这个日子。至2010年6月,已有196个国家签署了这一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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