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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银行卡“地下交易”活跃 或成诈骗洗钱工具

2010年09月17日07:49

    来源:山东商报

  闲置银行卡交易有陷阱

  或成诈骗洗钱工具,个人出售要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网上出现了许多叫卖闲置银行卡的“生意”。记者采访发现,闲置银行卡“地下交易”异常活跃。记者调查了解到,闲置银行卡“地下交易”有陷阱,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手中闲置的银行卡。  

  闲置银行卡成“抢手货”

  记者在百度搜索中输入“银行卡出售 长沙”的关键词,显示的相关结果约为85万条,其中有三则银行卡出售的广告及联系方式还被作为推广链接予以置顶。记者依照卖卡者留下的电话号码及QQ号,以急需银行卡的买主身份与其搭讪。

  “你们的普通卡怎么卖啊?”“借记卡100-150元一张,U盾卡每张要300-500元。”对方称,他们“公司”卖的主要是借记卡,一张普通借记卡的平均收购价为50元,网银口令卡和U盾卡分别为100元、180元。这些卡一转手就能翻2-3倍。

  广州一个银行卡地下买卖团伙的负责人和记者聊到,他们可提供信用卡,按信用额度的20%收取费用。比如,一张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是2万元,他们收取4000元的手续费,购买者拿到信用卡后,可在信用额度内任意超额消费,用完后将信用卡丢掉。  

  出售银行卡陷阱多

  “闲置的银行卡自己拿着可能没多大用处,但落到不法分子手中,却可能成为犯罪的重要工具。”一位警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法分子多利用购买的银行卡进行诈骗、洗钱、转账、逃税、贿赂等犯罪活动。

  据长沙市警方介绍,一些手机短信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就是利用购买来的银行卡转账、提现。他们先以短信群发器给受骗者发短信,让其将资金打入指定的银行卡内。由于是购买的银行卡,警方追查这些银行卡账户时,一般都很难查到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

  记者了解到,犯罪分子利用完购买来的银行卡,便将其丢弃,给开户者留下很多的问题,包括年费交纳、信用卡还款等。据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我国,每个公民的身份和个人信息都对应着一个核心账户,一旦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将最终追溯到核心账户上,成为一个污点,影响个人今后的贷款。  

  买卖银行卡涉嫌违法

  根据《刑法》《商业银行法》和《反洗钱法》中的相关规定,个人以牟利为目的出售银行卡,并且是大批量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从法律层面看,即便持卡人毫不知情,也逃不开连带责任。警方提醒广大银行卡持有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手中闲置的银行卡,切勿将银行卡转借、出租、转卖给他人,不要“因小失大”。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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