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桂林9月17日电 (赵琳露)广西桂林市临桂县公安局17日向媒体透露,临桂县公安局近日成功侦破“9·8”杀人抛尸案,一名三轮车车夫因车费问题与乘客发生口角,之后用菜刀将乘客杀死。
9月8日9时许,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巾山路消防支队对面沙场旁一土坡下发现一具无名男性尸体。经技术人员现场勘验和法医的初步检查,死者脖子及头部有多处刀伤,系他杀。后通过桂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侦查员、技术人员以及警犬大队5个多小时的侦查,于当天中午两点多在离沙场不远的临桂县城内找到第一案发现场。
经查明,被害人系居住在临桂县某小区的陈某。陈某于9月7日晚在榕山路一酒家宴请其同学、同事,酒后到另一酒店唱歌、喝酒,于当晚23时单独乘坐三轮摩托车离开。因无零钱付车费与三轮摩托车司机到步行街一超市买烟换零钱,期间陈某与司机发生冲突,经超市老板调解后,陈某又乘坐该三轮摩托车离开。民警分析认定三轮摩托车司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按照“以车找人,以人找人”的侦查思路,临桂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大走访等侦查工作,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破案线索。9月14日上午9时30分,专案组成员在临桂县临桂镇桂康路鸿湖园居民区排查时,查获河南宝丰籍可疑人员闫某。
据犯罪嫌疑人闫某交代,9月7日晚上,因搭车车费问题与乘客陈某发生口角,后于9月8日凌晨1时许在临桂镇桐兴巷用菜刀将陈某杀死,再用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将尸体运到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巾山路消防支队对面沙场旁一土坡下。
警方介绍说,犯罪嫌疑人闫某在案发后本打算逃窜,因家中有一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怕离开会引起妻子怀疑,所以躲在家中不敢外出。
9月14日,闫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完
(责任编辑:ren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