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今年第38次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成都将建立和实施乡村规划师制度,在市域所有乡镇设立乡村规划师,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全域覆盖
全市配备150名乡村规划师
市规划局副局长张佳说,广大乡镇和农村对强化规划工作有着实际和迫切的需求,为此我市做出了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的重要决策。
“在制度设计上,乡村规划师具有四个鲜明的特点。”张佳介绍说,首先是全域覆盖。我市223个乡镇,除纳入各级城市规划区的27个乡镇外,196个乡镇将全部配备乡村规划师。按照重要乡镇“一镇一师”,一般乡镇按片区配备的原则,全市将配备150名乡村规划师。
第二个特点是事权分离。乡村规划师的主要任务是代表乡镇党委、政府履行规划编制职责,不替代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和监督职能。
第三个和第四个特点分别是广泛参与、持续长效。乡村规划师通过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征选等多种途径吸引海内外、行业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我市制定了乡村规划师招募办法、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职责划分。同时,在市、县两级设立乡村规划专项经费,为乡村规划师履职到位提供制度和资金保障。
六大职责
参与乡镇规划决策
乡村规划师是由区(市)县政府按照统一的标准选拔、任命的专职乡镇规划负责人,从专业的角度为乡镇政府承担的规划管理职能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乡村规划师的具体职责包括六项。其中包括乡村规划师要就乡镇发展定位、整体布局、规划思路及实施措施向乡镇政府提出意见与建议,参与乡镇政府涉及规划建设事务的决策研究;负责代表乡镇政府组织编制乡村规划,提出具体的规划编制要求,并对政府投资性项目进行规划把关;负责代表乡镇政府对乡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方案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等。
选拔条件
年龄在40岁以下
具体条件包括: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相关工作经历五年以上。
乡村规划师采取社会招聘、征选机构志愿者和个人志愿者、选调任职、选派挂职等五种方式配备,每名乡村规划师任期原则上不少于两年。
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开招聘、征选、选调和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将由各区(市)县政府任命并派往乡镇担任乡村规划师。
相关待遇
社会招聘人员年薪10万
乡村规划师的待遇因配备方式不同而不同。
社会招聘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为10万元人民币;
机构志愿者:待遇由派出单位解决;
个人志愿者:由各区(市)县给予每人每月1800元基本生活补贴、300元交通补贴。
选调任职人员:具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身份且符合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调入各区(市)县,享受调入单位待遇;
选派挂职人员:挂职期间,原单位待遇不变,同时由原单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
招募安排
首批10月底前上岗
按照实施计划,首批40名乡村规划师的招募工作将由市规划局代各区(市)县政府组织实施,并于今年10月31日前,交由各区(市)县政府完善聘用、任用手续,完成派驻工作。今明两天,市规划局将通过各大媒体发布乡村规划师的招募公告,有意的市民还可拨打028—83191169咨询。
2011年10月31日前,由各区(市)县政府完成第二批65个乡镇乡村规划师的配备工作;最后一批91个乡镇乡村规划师的派驻工作,将由各区(市)县政府于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
记者
刘祎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