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徐州9月19日电 (记者王伟健)15日中午,一男子来到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徐州分行大同街营业部营业大厅的贵宾区,将数万元的购物卡(券)交到该市纪委设在该行的廉政专柜。他填写了一份包括上交时间、卡(券)名称、实际金额等项目的单子,整个过程都在摄像头的监控之下,最后上交的购物卡(券)由专柜人员封包。这是9月10日起徐州市纪委设立购物卡廉政专柜以来,又一次接受公职人员上交收受的购物卡(券)。
临近中秋、国庆双节,送礼活动逐渐频繁,其中,内存现金的购物卡(券)成为一些公职人员行贿受贿的主要媒介之一。徐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美行说,小到日常生活用品,大到家电家具,这些购物卡都能购买,由于送购物卡这种行贿手段比较隐蔽,也让很多公职人员有“收卡不等于受贿”的错误认识。他介绍,徐州市纪委查办的案件中,有官员被查处的购物卡金额就达到二三十万元。
陈美行说,根据相关规定,凡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公务人员收受购物卡(券),如果按规定及时主动上交,就不是违纪;如果不及时主动上交的,就必须以收受礼金或受贿论处,计入违纪违法金额。徐州市纪委在查办案件实践中也发现,有些违纪违法人员对违规收受的购物卡也有上交的意愿,但由于没有畅通的上交渠道,就搁置了下来,最后东窗事发被依法予以惩处。
针对这种情况,去年8月,徐州市纪委借鉴“510”廉政账户的做法,在该市的丰县试行设立购物卡(券)廉政专柜,取得良好效果。丰县纪委书记白有庆介绍,试行一年来,已收到公职人员上交的购物卡(券)金额达36万元。
今年9月,徐州市纪委在丰县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设立该市购物卡(券)廉政专柜的实施办法,规定公职人员在收受购物卡(券)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设在银行的购物卡(券)廉政专柜上交,也可交到所在单位的纪委(纪检组),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指派专人上交到市购物卡(券)廉政专柜。廉政专柜收缴的卡(券),每月由专柜工作人员将本月发生的交卡(券)情况汇总报市纪委,由市纪委、专柜人员共同将卡(券)退回售卡(券)企业,兑换现金,上缴“510”廉政专户。
陈美行介绍,徐州市纪委在调查案件过程中,就有不少人拿出主动上交到“510”廉政账户的专用凭证,这部分已上交的金额不再被认定为违法违纪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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