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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地方法规 保障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20日18:19
  中新网重庆9月20日电 (郭虹 秦连升)20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该市将于10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森林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重庆全市森林覆盖率将不低于45%。

  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守渠介绍,2008年8月,重庆开始实施“森林重庆”工程,《条例》的颁布实施是 “森林重庆”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重庆市人大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森林建设目标、规划、管理、扶持等法律化,保障“森林重庆”的建设顺利进行。

  据介绍,《条例》规定森林建设包括重庆农村、城市、通道、水系森林建设及苗木基地和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建设,并明确重庆全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9%。

  侯守渠称,为鼓励企业大面积育苗、造林,《条例》在税收方面有很大优惠。《条例》规定,企事业单位从事林木种植、苗木生产、树种培育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按照每亩地2000元纯收入计算,重庆相关企业每100亩将会节省3万元左右的企业所得税。” 重庆市林业局副局长王声斌说。

  据王声斌介绍,到目前为止,重庆已累计完成森林工程建设任务1120万亩,改造低效林387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5%,预计今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将达到37%,当地政府提出的“五个重庆”建设之一——“森林重庆”建设成果显著。

  据悉,《条例》已7月23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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