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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眼病”流行校园 学生彻底痊愈才可上学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9月21日03:23
  王 璟 学校如发现“红眼病”病例,应立即通知患病师生隔离治疗,待症状彻底消失后方可允其返回学校。南京市卫保所昨天向南京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及职业学校发出《关于做好学校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南京市9月以来,因患“红眼病”赴医院眼科就诊的患者也比往年有所增加。目前正值夏秋交替,是“红眼病”的高发季节。为有效控制“红眼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在校学生健康,现提出以下防控要求,请各级各类学校遵照执行:

  1、严格把好晨检关,做好疾病上报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近期要加强晨检工作,一经发现可疑病例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早通知家长带孩子赴医院就诊治疗。同时,各校要做好疾病统计上报工作,发现疫情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开展预防“红眼病”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活动,向师生、家长宣传和普及“红眼病”防控知识,教育师生注意用眼卫生,养成勤洗手,不揉眼,分巾、分盆的卫生习惯,提高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应教育“红眼病”患者自觉避免出入公共场所或参与社交活动;

  3、发现病例及时处理,做好消毒和随访工作。如发现“红眼病”病例,应立即通知患病师生隔离治疗,待症状彻底消失后方可允其返回学校。学校(幼儿园)对患病师生接触过的物品应及时消毒,住宿制学校要做好宿舍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学生患病隔离期间,学校应做好随访工作,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本报记者 王 璟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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