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媒体报道殡仪馆无人认领遗体大量积压的问题,据称这已成为各地殡仪馆挥之不去的“痛”。南宁市殡仪馆情况如何?记者9月19日走进南宁市殡仪馆,对此进行了探访。
南宁市殡仪馆业务科长李春生介绍说,目前在南宁市殡仪馆超期存放的遗体有40多具,占据了殡仪馆冷柜的1/3左右,其中有部分遗体,与公安部门还未办结的案件有关,等到案件了结时,这部分遗体会较快得到处理;有14具遗体因为无法联系到死者家属,一直无法处理。
14具遗体“滞留”殡仪馆 9月19日,记者在南宁市殡仪馆的冷库看到,这里并排放着三排冰柜。李春生指着其中一排冰柜说,这一排安放的,基本都属于超期存放、无法处理的遗体。一些遗体能联系到家属,但家属却不愿意签字火化;有一些则是公安部门送来的,案子没有办结,尸体只好就这么放置着。
李春生告诉记者,南宁市殡仪馆每年要接收1万具左右的遗体,大部分都能正常火化处理。而每年大概有800具左右的遗体,处理起来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目前最成问题的有14具遗体:火化吧,联系不上死者家属;存放着吧,老占据着冷柜不是办法。
据介绍,在这14具遗体中,有7具遗体的家属有可能弃尸的迹象。殡仪馆打电话联系家属,家属根本不接听。剩下的7具则是公安部门送来的,无法联系到家属。目前在殡仪馆中“待”得最久的一具遗体,至今已经存放了两年多。
无法处理的遗体长期存放,造成了殡仪馆冷柜的紧张。按照南宁市殡仪馆的承载量,每天能火化处理掉30具遗体,而殡仪馆每天接收到的遗体大概也是30具,两者基本持平。遇到春节假期,出于避忌,一些家属先把遗体送到殡仪馆,等到过完节再来安排后事。殡仪馆有130多个冷柜,在过节期间,冷柜非常紧张。有时候实在没办法,工作人员只好把这些无主的遗体先搬出来,用别的办法先存放,等到高峰期过去后再放回去,因为是冬天,温度低,遗体受到的影响不大。
超期存放有几个原因 李春生分析说,这些滞留在殡仪馆里的遗体,无法处理主要有几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涉及案件、民事纠纷的遗体,由于案件或者纠纷没处理完,死者家属不愿意处理遗体,或要将遗体作为“证据”保留,因而不愿意签字火化。
其次是死者的亲属因利益纠纷造成故意留置,还有一些死者生前有吸毒等行为,亲属早已对其不闻不问,在死后更不愿意支付丧葬费用。 还有一些是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无名尸。例如医院送来无法查实身份的病逝遗体、猝死的流浪人员、江河水塘捞起的浮尸等,处理这类遗体根本找不到家属签字。
如何处理这样的遗体,成了殡仪馆的大难题。李春生举例说,2008年的时候,一位湖南籍的农民工在南宁一工地焊接钢管的时候发生爆炸,不幸死亡。殡仪馆将他拉回来存放了5个多月,其间一直给家属打电话,对方都不理睬。殡仪馆没办法就将遗体火化了,火化后的第三天家属就找上门来讨说法,闹腾了好几天,最后殡仪馆赔了对方1万多元,事情才平息了。从那以后,殡仪馆再处理这些遗体的时候就格外谨慎,没有家属签字,轻易不敢动。
还有一个例子,一位在南宁万秀村租房住的老人去世了,当时殡仪馆去拉遗体,是他养子签的字。后来遗体存放了很久,他的养子不来处理,打电话也不接,殡仪馆一时找不到老人的其他亲属,遗体只好一直存放着。
是不是存放的费用太高,家属付不起这笔费用呢?李春生说,这应该不是主要原因,按照他的计算,家属总共要承担的处理费用在800元左右,一般的家庭能付得起。一些实在困难的家庭,只要家属签字,殡仪馆基本上不收费用就将遗体火化处理了。
如何处理成难题 按照2001年6月1日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死亡者的遗体在殡仪馆的存放期限不得超过7日;遗体需要延期存放的,应当在存放之日起7日内向殡仪馆办理申请延期存放手续,延期存放不得超过30日;因特殊情况延期存放超过30日的,须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凡不按规定办理延期存放批准手续的,殡仪馆应当将遗体在准予存放期限期满后火化。
虽然有条例可循,但实际处理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条例》规定期满后可以火化,但殡仪馆也不敢轻率处理。为了解决问题,只好专门抽出人手,多方查找遗体的亲属,让对方尽快签字,之后殡仪馆才敢处理遗体。针对一些超期存放的遗体,今年7月17日到8月中旬,南宁市殡仪馆派出人员经过多方奔走,成功找到了9具遗体的家属,拿到了家属“同意火化”的签字。“这其中,有3具遗体的家属付了相关费用,剩下的6具都是不收费的。”李春生说。但14具遗体仍然无法处理。
李春生表示,希望遗体的家属尽快来殡仪馆处理遗体。据了解,目前全国的殡葬行业,都或多或少面临着这个难题,尚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南国早报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