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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百余政法干部化身“老娘舅”解矛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25日10:07
  中新网宁波9月25日电 ( 徐小勇)有块石头压在陈健心头已经整整四年了。

  2006年的时候,陈健花近十万元钱向西邵村的王友宝买了一块宅基地,建起二幢楼房。由于国家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私下买卖,因此陈健只得将房子的产权挂在了王友宝名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逐步推进,2010年陈健在西邵村的房子被列入拆迁范围。为此,他多次请求王友宝协助办理房屋拆迁安置过户手续,但因利益问题,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两人多次跑到村委会讨说法。陈健认为对方不讲信用,王友宝则表示,“房子的确是你的,但法律不承认,我也没有办法。”孰是孰非,村干部听了半天,也难下判断,这个时候他们想到了去年8月出任西邵村基层法制促进员的江北法院副院长夏文俊。

  此时,一项名为“基层法制促进员制度”的创新举措在宁波市江北区全面推行。全区政法系统各部门选聘的138名法制促进员进驻江北区的每个村和社区,每人的姓名、单位、照片、职责、联系电话等均向村民公开。

  一份调解书化解十余起矛盾

  江北区庄桥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民涌向城市,由于种种原因,他们选择了在城市长期居住而卖掉农村房屋;而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经济条件限制选择在农村买房。在这种供需的刺激下,江北区庄桥街道的农村房屋买卖异常活跃。

  夏文俊被派驻村里后,经过调查发现,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问题缺乏明确系统的规定,根据现有政策与法律规定,本村的集体土地(宅基地)不得卖给外村人,而实际当时这类买卖是较多的,所以这种房屋买卖产生的纠纷较难解决。

  仅西邵村300多户人家,其中20多户就存在类似矛盾。当时,由于对拆迁安置补偿费如何分配难以达成共识,矛盾在不断地激化,个别群众甚至扬言要通过上访来解决。

  夏文俊了解情况后,翻出宁波法院近年来的判例反复研究,最后发现这类案子基本上有个较为固定的判决模式。于是,他与村干部一起,与有矛盾的村民促膝长谈,告诉他们,这种案子如告到法院,属于农村私房买卖,在法律上是认定无效的。但由于双方有协议在先,考虑到诚信原则,法院通常会以货币安置方法判结。如果通过调解,获得的价值远远高于法院的货币安置办法,买卖双方受益更大。

  道理说透后,村民打消了上访的念头。经过研究,夏文俊依据法院判例起草了一份特殊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作为拆迁纠纷调解范本。

  陈健和王友宝看了拆迁纠纷调解范本,又经过基层法制促进员和村干部的几番工作,终于坐了下来,双方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握手言和。“协议签好后,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陈健说,王友宝同意办理拆迁房屋的安置过户手续,而拆迁安置房的分配上,两人也协商好了。

  江北区庄桥街道综治中心主任郑魁告诉记者,“凭着这份格式化的调解书,西邵村已经成功调解了十余起矛盾。目前这个经验已经在江北区全面推广。”

  上访村变民主法制村

  “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一些偶发事件很容易引起直接利益与非直接利益冲突,有些社会矛盾事先没有预警信息,稍有疏忽,极有可能造成激烈的冲突和严重的负面影响。”拥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宁波市江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文华对此深有感触。

  为了让不同部门的基层法制促进员各尽其能,同时不让这项工作成为一个花架子,江北区将法制促进员的分配权交给了熟悉村里情况的街道。由街道根据各个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业务能手进驻村里。

  “我们让有多年法院工作经验的夏文俊到西邵村担任基层法制促进员,也是希望借助他的法律知识解决西邵村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郑魁透露,西邵村在他们街道一直以来都是有名的上访村。

  “西邵村征地较早,当时村里90%的土地已经被征用建成了工业区,但是补偿标准较低,因此遗留问题多,而且村民攀比意识强,失衡情绪大。”进驻村里后,夏文俊了解到,为了上访,村里当时每户人家还出资200元专门成立了一个上访基金。

  “作为一名基层法制促进员,最重要的是引导基层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只有让老百姓懂法,依法办事,社会才能和谐。”夏文俊一有空就扎到村里,和村干部一起引导村民要信访更要信“法”,同时也强化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

  “夏副院长到村里后,村民就很信任他,又因为他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所以大家遇到什么事情都愿意请教他。”江北区庄桥街道综治中心主任郑魁说。

  在为村民普法的同时,夏文俊也不忘听取基层群众的呼声,了解掌握群众的真实想法,努力在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有一次,夏文俊了解到村民对村里一家租赁企业的私自转租问题产生不满,他就反复与村民沟通,引导村经济合作社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得到了村民的理解和支持,消除了闹访隐患。

  “以前是动不动就吵就闹,有时候甚至是一群人上街堵路。基层法制促进员来了以后,最大的变化是老百姓愿意听而且听得进解释了。以往重点工程推进不了,基层法制促进员进村两个多月,就有两个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实施。”庄桥街道相关负责人透露,过去上访不断的西邵村如今成了一个“民主法制村”。

  “现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了大量的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需求。让政法队伍的中层干部下到基层出任法制促进员,就是希望他们能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并协助农村建章立制,提高村干部依法治理水平。”徐文华用四句话简单概括了基层法制促进员的职责:调研社情民意,宣传政策法规,调解矛盾纠纷,同时指导基层民主法制。”

  转变作风 锻炼政法干部

  “我们希望通过建立基层法制促进员制度来转变广大政法干部的作风、让他们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接触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同时让年轻的政法干部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也希望通过这项制度使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江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文华透露了自己的一点“私心”。

  江北区政法委政治处主任宋亚辉介绍,为了保证成效,基层法制促进员在完成单位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还要做到“七个一”:即每半月到村(社区)工作一天;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每季参加一次村(社区)两委会召开的会议;每年给村(居)民上一堂法制教育课;每年走访一批村(居)民;每年为村(社区)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每年撰写一篇调研体会文章或蹲点日记。

  事实上,基层法制促进员在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的过程中,也开阔了自己的工作视野,拓展了业务知识,提升了工作能力和水平。

  对此,公安江北分局樊虹辉、顾利惠等基层法制促进员感受深刻。他们透露,在为群众解疑释惑、调解纠纷时,常常感觉自身的法律理论知识不够全面,迫使自己去重温法律知识或请教专家,这不仅提高了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也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

  法制促进员在基层还需要收集农村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可能演变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上级化解矛盾、处置事件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一些法制促进员加强与各调解组织的联系沟通,促进人员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形成合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目前,江北区的基层法制促进员已累计上报各类社情民意信息430多条、问题建议类信息78条,化解矛盾纠纷338件,息诉息访86批,成为了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

  基层法制促进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是巩固基层基础、密切干群关系的有效抓手,是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的积极探索。2010年6月,宁波市积极推广江北区经验,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基层法制促进员制度,抽调942个政法系统中层干部担任基层法制促进员。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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