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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网上发布《恐怖分子手册》 称拉登教导我们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09月25日14:27

  网上发布《恐怖分子手册》包含汽油弹等武器的制造方法被控传授犯罪方法罪 

    小伙竟写“拉登教导我们”

  本报讯(记者付中实习生蒲希茜)“拉登教导我们……”闲极无聊,21岁的北京小伙子冯庆钊在某网站上发布《恐怖分子手册》电子文档,其中有炸药、汽油弹等武器的制造方法。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传授犯罪方法案。

  上午9点半,冯庆钊被押进法庭。面对媒体记者不停地拍照,他一直低着头。开庭后,冯庆钊的头仍然没有抬起来。接受法官和检察官讯问时,他说话的声音很小。

  庭审开始之后,冯庆钊的父母才急匆匆地走进来坐到旁听席上。母亲一进来看到儿子,立刻掉下了眼泪。但两人没有说一句话,更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

  冯庆钊是北京人,今年21岁。他原本是一名中专生,后自动退学,在家自学医科大专课程,一直没有上班。

  据指控,2009年11月26日和2010年4月19日,冯庆钊两次在网上发布《恐怖分子手册》电子文档,向他人传授各种炸药、燃烧剂、汽油弹、炸弹、燃烧弹等配方及制作方法。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冯庆钊说,因为大部分时间自己都在家里度过,他很喜欢上网,经常在网上浏览各种“好玩的东西”。

  他告诉法官,电子文档是他在一个博客里无意中看到的,之后觉得很好玩,于是进行了转发。所有的内容他都是“复制粘贴”的,并非自己原创。

  “起名字叫《恐怖分子手册》是为了好玩。我不知道这些有社会危害性,更不知道按照配方做是否真能做出炸药。”他委屈地说。

  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他表示如果做的事情是犯罪那就认罪,“但我真不知道这就是犯罪”。他还说,自己以为无论在网站上发布什么,网站都有审查义务。既然他们觉得没事,也许就没事。

  公诉人表示,被告人第一次转发,引起阅读1727次,下载79次;第二次引起阅读388次,下载37次。

  公诉人认为,电子文档中的内容“相当详细,具有可行性”,因此被告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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