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绘制:郭红松 资料图片—————————————————————— 新华网杭州9月25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教育厅、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向省内高校发出的通知指出,对贷款不良率超过10%的高校提出预警告知;对贷款不良率超过20%的高校,经工行省分行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意,将暂停其贷款不良率高的部分院系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据了解,今年浙江省将继续推行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情况按季度排名通报制度。
通知指出,各高校要在校园网等设立国家助学贷款专栏,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确保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按期办妥还款确认手续,督促借款学生定期告知联系方式变动情况。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浙江省通过构建有效的银校合作机制、按季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不良率排名通报、加强诚信教育等措施,不断提高银校双方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良性发展。
据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提供的数据,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良率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截至2008年底,全省地方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良率为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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