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发行员吕先生昨日来到昆明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处理窗口跟交警说自己要来领回被盗的电动车,交警答复他说,要领回车必须出具相关证据,还将负责伤者的部分医疗费。吕先生纳闷地说:“我的电动车是在送报时被偷的,是小偷骑去撞伤了人,怎么要我承担责任呢?”
据吕先生介绍,9月24日上午9点,他去云纺东南亚商城送报纸,车就停在该商城B座门前,由于一时疏忽,忘记了拔车钥匙,等他送报纸回来,电动车就被人偷走了。当时,还报了警,后来发现电动车在离商城不远处肇事,才知是小偷偷了电动车后,慌不择路撞上了一辆电动车,导致一位女士腿部受伤。”
云纺东南亚商城一位保安证实了吕先生的说法:“当时,我看到一个小伙子撞倒骑电动车的妇女后,不去搀扶伤者,而是从兜里拿出手机来打电话,当时,还以为他是打电话报警,哪不知,他一边打电话一边离开了现场,后来,等车主赶来认车时,才知那个骑车撞人的人是小偷。”
记者 周平洋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