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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被爆网购新规制定中曾三忧淘宝“会死掉”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27日15:35
  中新网杭州9月27日电 (记者 严格)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近日在杭州一次会议中透露,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前,国家工商总局曾多次向电子商务企业征求意见,阿里巴巴掌门人马云在讨论具体条款规定时曾经三次表示担忧“淘宝会死掉”。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于今年七月颁布后实施,这是国家第一次针对网购进行规范。

  2009年中国网购规模达2630亿元,其中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就近八成达到2083亿元。2010年全国网购有望突破5000亿元。

  一忧:实名制全部工商登记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网络规范处处长刘宝恒透露,在办法制定过程中,实名制曾有工商登记、实名登记、自愿登记等多个版本,当时阿里巴巴马云明确表示,淘宝开网店的卖家大多靠一台电脑小本经营,如果全部强制工商登记按照经营场地、注册资本要求大多难以达标,“淘宝会死掉”。

  最后通过的《办法》采取了折中,一般卖家在通过交易平台登记后获得“标记”,亮标经营;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亮照经营。

  二忧:全国工商都管辖

  由于网络交易覆盖全国各地,对于网络交易中发生违法行为的工商部门管辖权,马云认为如果按照线下事发地来管辖处理,全国各地工商都可以管辖处理,那淘宝也会搞死掉。

  最后通过的《办法》规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网站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网络规范处处长刘宝恒透露,目前淘宝就由浙江杭州市工商局管辖。

  三忧:侵权责任不明确

  网购中山寨盗版等侵权行为造成伤害,网站平台要承担什么样责任?刘宝恒透露,由于交易量庞大,马云在和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交流中对于平台如何承担侵权责任也很关注,如果卖家卖假货侵权淘宝都要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马云认为“淘宝会死掉”。

  《办法》最后规定,网购侵权平台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

  根据《侵权责任法》,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淘宝等平台承担的是有限连带责任”,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网络规范处处长刘宝恒这样认为。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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