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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需要法治化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9月29日01:14
  吴木銮

  9月份起,《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试行)》正式开始在金沙洲新社区实施。在去年出现经济适用房住户违规出租被责令退房事件后,广州又首现经适房住户因长期空置而被责令退房!该办法同时规定,故意破坏公共设施也会被施以扣分。扣分分为较轻微、较严重、严重和非常严重,分别扣2、4、6和20分。

  扣分制度借鉴于香港的公屋扣分制,不过,缺陷就在于没有进行程序化、法治化,而且处罚力度轻。比如住户在两年内出现两次严重事故,扣分12分;不过,因为扣分总数未满15分,而扣分次数也没有超过3次,因此不能发出警示信。而两年一次的扣分清零事实上更为违规者提供一个缓冲的空间。

  相比之下,香港公屋的扣分是按法定程序处理的。比如扣分的执行问题,违抗者有可能要上法庭,负上各种民事责任。在一些情形下,公屋住户可能要负上刑事责任。

  最近,香港地方法庭就判一位公屋户主入狱两个月,其两名子女也被罚80小时社会服务令。原来此公屋家庭拥有私人物业,还经营着商用车辆。在2005年和2009年收入申报表上此家庭向房屋署做出了虚假报告。之后司法系统介入此案。因为少报收入被判两个月,与偷盗等行为相似。因此,香港社会上有人认为处罚得有些重了。也有论者认为,如果是故意隐瞒收入,重判是应该,这样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从而捍卫公共房屋制度。

  无独有偶,最近还有两户家庭接受处罚。一户人家申报收入时少填了7000元,被罚7000元。故意隐瞒收入被判入狱两年前还有一例。一对香港夫妇持有九项物业,而且还有大量的定期存款,结果还赖在公屋不走,结果被判入狱两周。

  在香港这样的法治社会里,违法人士事实上也不少。公屋的退出制度中,许多富户想方设法隐瞒收入。比如一个公屋富户在购买居屋时一次性拿出80万元买入一套150万元的住宅,首付超过五成。舆论哗然,这哪像是公屋住户!应对人的自利之心,唯一的办法就是将政府政策纳入司法强制执行之中。

  公共房屋制度成败有两个关键。一是购买和租住公屋的收入审查。如果这项审查处理不好,就有大量的中高收入者挤入公共房屋,反而是那些最需要公共房屋的人无法得到。二是租住过程中的监管问题。如果住户家庭收入上升了,公共房屋就应该腾出来给更有需要的人士。但是许多人并不愿意退,因此监管和相应的执行显得非常重要。

  广州市保障性住房的扣分制度无疑迈出正确的一步,不过,房屋主管部门并不是一个强势的执法单位,若不将违规行为法治化,执行力度就会大打折扣。因此,笔者的建议是依香港之例,将一些公屋违法者移交司法系统处罚。

  (作者系香港城市大学博士)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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