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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好成中国第一侨乡的一大“招牌”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9月29日07:08
  本报记者 邓新建

  “创建文明城市,老百姓最需要的是安全感。我刚刚调到江门工作,对这个有中国第一侨乡之称城市的第一感觉就是,治安好是这里的一大品牌。”记者在广东省江门市采访时,该市代市长刘海自豪地对记者说。

  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的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度江门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得分90.10分,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得分89.36分。公安工作实现了刑事案件、“两抢一盗”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数量比去年同比下降和群众安全感上升的“三降一升”目标。

  治安整治多措并举打防结合

  江门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梁进海告诉记者,“多年来,江门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逐年下降:从2006年开始,刑事案件发案总量都保持在6%的下降幅度,2009年,万人刑事犯罪率仅为万分之52,远远低于珠三角其他城市。”

  首先,江门市公安机关加大对可防性命案的防范力度,通过控制命案发案诱因、建立健全高危管控网、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同时加大对侵财型、暴力型等有可能诱发命案的刑事犯罪及黑恶势力犯罪打击力度,突出重点开展防范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江门市公安局针对命案的作案主体以外来人口居多,而三分之一的命案发生在娱乐场所等特点,实行了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外来人口尤其是高危人群的管理,提高登记率、办证率,强化旅馆住宿信息登记机制,及时发现和打击隐藏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人员,防止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引发命案。

  同时,江门警方多方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全面实施“专业化精确打击”战略,组建一支400多人的动态打击犯罪专业队,专门应对和处置“两抢两盗”案件;继续加强社区警务建设,配齐配强社区警力,完善群众性治安联防组织,扩大防范覆盖面;加强巡逻防控,增加社会面见警密度,控制和震慑犯罪,及时制止街面打架斗殴、持刀持械、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通过上述措施,实现了两抢案件基本肃清,两盗案件下降50%的目标。

  交通整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记者乘车在江门市的各主要道路走了一圈后发现,这个仅城区就有50多万辆摩托车的城市,交通却井然有序,很少有机动车辆乱挤乱闯现象,行人在路口基本上都能按照交通灯指示的信号通行。

  近年来,江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解决城区交通拥堵、整治城郊接合部交通秩序为重点,积极发挥交警部门主力军作用,通过分阶段集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使该市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和道路通行能力不断提高,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为了让市民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我们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江门市交警支队政委梁保远对记者说,该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各种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并积极借助社会资源,在市区主要路口增设交通安全宣传牌。同时,以“抵制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为主题,及借助电视、互联网、电台、手机短信、报刊杂志等新闻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法制民警当好质检员参谋员

  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记者发现,江门取得“治安好”这一品牌效应,与江门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法制民警的作用,让这支队伍在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切实履行“质检员”、“指导员”、“参谋员”的职责有着密切联系。

  江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刘景宽告诉记者,法制民警好比工厂里的QC(即质检员),办案单位在办案过程中,一旦立案,都要经他们的审核。有了他们这一道“安全阀门”后,基层办案民警才可以进行下一步侦查、采取强制措施。

  江门市公安局改进了执法监督模式,建立了驻所(队)法制员制度,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由过去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移,案件全程都处于监督之下。同时,严格规范法制员的选拔制度、培训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把好用人关、素质关、效能关。

  记者了解到,江门公安机关的法制员制度从单一监督型向监督、指导、服务“三型合一”的转变。违反程序办案、涉案财物管理、执法主体不合格等,历来是基层执法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对此,江门市公安机关立足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11项“铁规”,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堵塞漏洞。

  在民警们的办案过程中,法制民警经常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解决他们在破案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一次,在截查盗窃小车的犯罪车辆时,由于犯罪嫌疑人抢夺民警手中的微型冲锋枪,在抢夺过程中,民警开枪将其击伤。被抓获后,该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犯罪事实,还扬言要告公安机关。面对这一问题,法制民警及时介入,指导办案单位一方面查明犯罪嫌疑人盗窃的犯罪事实,另一方面固定犯罪嫌疑人暴力抗法的证据。经努力,检察机关最后批准了逮捕命令,成功追诉该犯罪嫌疑人,既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同时也保护了办案民警的正当执法权力。

  记者了解到,正是有了这些“质检员”,江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就拿新会区公安分局来说,自2008年以来,该局无因行政复议被上级撤销的案件、无因行政诉讼而败诉的案件、无因执法错误造成国家赔偿的案件,保持三“零”纪录,连续两年被评为广东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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