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留任 国美股东抛弃黄光裕
本报记者 姜煜
昨天,国美控制权之战结果揭晓,根据国美电器的公告显示,黄光裕方面输给了以陈晓为首的国美董事局,陈晓成功留任国美董事局主席。但黄光裕也并不是一无所获,他向董事局提出的一般授权得以撤销。
“几万人对几个人”的胜利
昨天的股东大会共对八项提议进行投票,其中由陈晓提议的三项全部通过,而黄光裕所提五项方案中,除了撤销配发、发行和买卖国美股份的一般授权这一项获得通过外,其它的均未通过。董事局主席陈晓、董事及副总裁孙一丁均得以留任。在这些败北的议案上,几乎每项议案黄家均输了约3个百分点。整个参加投票的股东约占国美股权的70%以上。
投票结果公布后的第一时间,记者拨通了国美方面发言人的电话,该发言人的声音兴奋得有些发抖。“这是对国美现任董事局的信任投票,也是对个别股东的不信任投票。”该发言人表示,本次特别股东大会的投票率约为82%,以这样并不算高的投票率来说,董事局的获胜完全体现了绝大多数股东的意愿。“从获胜比例来说,双方非常接近,但是如果从人数角度来说,则是压倒性的。这是几万人对几个人呀!”该发言人激动地表示。
出此言,是因为黄光裕一人就占据了34.78%的投票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前高调宣布已经投票完毕。对于投票结果,陈晓一方此前并无胜算。
黄家称“保留采取行动的权利”
昨天21时左右,国美董事局和黄光裕方面几乎同时向记者发来了各自对于特别股东大会结果的声明。
国美董事局在声明中表示,“这是股东对现有管理团队过去两年的成绩的明确认可,以及证明股东对现有管理层有能力继续带领本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信任和厚望。”
而黄光裕方面则表示了对投票结果的失望,并强调说“缺少了来自创始股东的贡献,国美已经偏离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并正在丧失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领先地位”。当被问及是否会继续提议罢免陈晓时,该发言人表示,暂未考虑何时再以大股东名义提请召开股东大会,但大股东肯定会要求在董事局中拥有合理的席位。
在声明的最后,黄光裕方面回复颇有几分咄咄之色:“我们保留采取适当行动的权利,保障自己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双赢结局或战斗将继续?
业内人士分析,投票结果对于双方应该都是可以接受的,对于国美公司来说,更得到了一段来之不易的平稳期。陈晓的留任,保持了国美管理层的稳定,也说明股东对现任董事局管理能力的认可。而黄光裕的决议虽然有四项未获通过,但由于取消了董事局一般授权,黄光裕方面的股权比例被稀释的风险大大降低。“可以说,黄光裕除了面子,什么也没失去”,该人士说。
不过,事情也许并不那么简单。
昨天,在特别股东大会上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股东投票结束后,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人员到现场找邹晓春及黄燕虹谈话。这两人都是黄光裕的不二支持者。而原因据称是陈晓一方向证监会举报,称黄光裕一方以利益诱使股东投票。
从这次让很多人预料不及的举报上,能够嗅出浓浓的火药味。而目前陈晓留任的结局是否是最终结果,仍未可知。
目前,黄光裕一方还拥有近300家未上市门店,而且有超过34%的持股数量——34%在股东大会上被视为“黄金底线”,因为诸多重大事项均需要2/3的表决权通过,34%的持股比例可以对抗2/3表决权,从而获得对重大事项否决权的把握权。
昨天,在声明中,国美主动向黄光裕方面抛出了“橄榄枝”,表示“希望可与包括我们的大股东黄光裕先生在内的所有股东保持顺畅、有效的沟通”。但黄光裕一方却对此并不加青眼,表示仍存与国美分家的可能。
大事记
2010年5月11日,黄光裕方在国美电器年度股东大会突然发难,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5项否决票,包括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8月5日,国美电器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并追偿损失。此公告的诱因则是黄光裕代表公司要求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的信函。
8月30日,黄光裕妻子杜鹃获二审改判,由一审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实刑)改为缓刑。
9月15日,贝恩资本发布债转股公告,已占国美股份9.98%,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同时,黄光裕家族的股份被摊薄至32.47%。
9月28日,特别股东大会举行,通过股东投票决定,陈晓留任,股票增发一般授权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