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新《物权法》10月1日实施 规定物权受法律保护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9月30日20:04
  中广网北京9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10月1日起新《物权法》开始实施。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2007修订)》 ,将“物业管理企业”改为“物业服务企业”,明确业主可以通过起诉撤销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严格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明确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等。
(责任编辑:黄珊)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