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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猥亵坠亡真相仍不清晰 关键事实尚未认定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0月02日02:10
视频:湖南凤凰遭猥亵跳楼少女体内验出迷奸粉

  9月4日,16岁女孩邱阿红在湖南凤凰某宾馆坠楼死亡,案涉5名嫌疑人猥亵、强奸2名女孩,嫌犯中一人为警察、一人为协警。9月29日,凤凰警方向死者家属通报尸检结果。尸检结果称:阿红系高坠致死,其体内含有氯胺酮(K粉)成分,阴道内只有本人生物成分。同时,当地启动行政问责,凤凰县公安局政委王承虎被免职。

  至此,真相似乎已经到来,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是强奸还是猥亵,是既遂还是未遂,是自杀还是他杀,这是关键事实。然而,这些还是扑朔迷离。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当地官员一再拒答公众质疑。

  先看办案过程。9月8日死者家属来到凤凰,警方未及时公布死因和案情,死者父兄的信息来源居然是传言。于是,家属不得不自请律师,寻求真相。直到9月13日,警方才告诉家属阿红被强奸,涉案5人已被刑拘。但据9月20日公布的案情,案子早在8日已破,嫌疑人全都被抓。而且,监控录像显示,昏迷的阿红是被男子背出KTV的。对如此重要事实,警方却在27日才对KTV服务员做了笔录。

  另一方面,当地司法机关的行动却很迅捷,在未公布案情前,就向家属提出支付安葬费及赔偿金6万元,但前提是先火化。这叫死者家属情何以堪?

  27日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与20日的通稿完全一样。面对记者提出的一系列直接与案子定性有关的问题,相关领导均拒答。再者,记者调查发现了更多蹊跷处:阿红坠楼时穿过的窗子仅有20厘米空隙,除非死者有缩骨功,否则无法通过。和死者一起来凤凰游玩的丽丽,按警方说法,也受到了侵犯。作为受害者,她却被限制人身自由5天。其父亲接她时,警方要求他为死者交1万元安葬费,在交出借到的2000元后,她才重获自由。更蹊跷的是,死者家属却并没有及时拿到赔偿。

  在强奸罪的5个法定加重情节中,本案涉及3个:强奸多人、轮奸、致被害人死亡。若罪名成立,凶手将至少获刑10年,甚至被判死刑。如此重案,当地政府除了启动行政问责,还必须及时公布案件真相,不可一拖再拖。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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