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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高消费将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10月02日07:37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 欠款的“老赖”,今后出行如果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根据10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将被限制消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今年7月通过的这条司法解释,那些有清偿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在进行高消费时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根据规定,被限制“高消费”后,自然人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限制高消费的,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上述规定将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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