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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醉汉酒后强闯派出所“救”人 殴打民警被判刑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0年10月03日10:17

  闯派出所“救”人 四醉汉被判刑期

  刘砥砺

  本报讯 听说自家亲戚被派出所带走了,四名被告人喝酒壮胆强闯派出所“救人”,并对前来阻拦的民警大打出手,并摔坏了民警使用的摄像设备。近日,通州法院经审理以四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不等。

  2010年3月3日23时许,李培军(56岁)、李培国(42岁)、何秋月(36岁)、李亚军(37岁)酒后闻听亲属张某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次渠派出所接受调查,即到次渠派出所院外要求放人,并拨打报警电话;后派出所民警告知四人案件正在审查暂时无法放人,四被告人遂强行冲进派出所院内,对上前阻拦的民警进行推搡、撕扯、踢踹,并将民警使用的“JVC”牌摄像机摔坏(估损值为人民币1120元);后四被告人被当场抓获。据悉,民事赔偿问题,四被告人已经赔偿了次渠派出所的经济损失。

  经审理,通州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培军等四人酒后结伙到派出所滋事,推搡、殴打公安民警,情节恶劣,且任意毁损公安机关的财物,情节严重,四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李培军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李培国、何秋月、李亚军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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