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中国社科院《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0/2011———“十二五”时期的中国财税改革》日前发布。谈及“十二五”时期税收改革的重点项目时,《报告》建议重点寻求如下四个项目的突破:
一是在既有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基础上,通过全面“转型”和实施“扩围”,同时辅之于一系列配套动作,求得增值税制的进一步完善。二是从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转换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实现”上,从而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完善。三是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举措,着力破解物业税开征的难题,结束中国在财产保有层面的无税状态,从而构建一个能够有效拉近贫富差距的税制体系。四是确立环境税和资源税。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