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海域集团前主席叶剑波串同胞妹等人,诈骗海域集团1.8亿元,8日早上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监7年。 其余5名被告被判监禁3至6年。
法官判刑时说,有关公司的高层严重违反诚信,是大型诈骗,影响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洗黑钱亦是极严重的罪行,需要有阻吓性的刑罚。
法官又说,这宗案件的被告叶剑波在区院审理是相当幸运,因为最高刑期是7年,不能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叶剑波(48岁)与胞妹叶蕴锋(41岁)、海域前项目总监叶伟麟(44岁)、萧健丰(33岁)、刘鹤民(57岁)和徐佩诗(27岁)6人,早前被裁定共13项罪名成立,其中叶剑波被裁定两项串谋诈骗、两项发表虚假陈述罪成,而其胞妹被裁定串谋诈骗、发表虚假陈述,以及两项串谋洗黑钱罪成。
案情指出,海域及海域前附属海域化工旗下的侨立精细化工分别于05年11月和2006年初,各被告利用空壳公司虚构机械交易,合作抬高机械收购价以诈骗公司,涉款1.8亿元。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