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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的两个父亲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2010年10月08日14:37

  高罗佩的一个世纪,

  狄仁杰的一个甲子

  特约撰稿 赵毅衡

  现代西方对传播中国文化做出最大贡献的人,恐怕要算荷兰人高罗佩(Robert Hans van Gulik,1910-1967)。今年是他的百年诞辰,他笔下的狄仁杰这个人物也已活了60年。献上这篇小文,作为高罗佩的中国读者的敬意。

  高罗佩的英文《狄公案》系列小说(Judge Dee Mysteries)影响远远超过任何中国研究著作。非汉学圈子的西方人了解中国,往往来自《狄公案》。哪怕汉学专家读,也没有“硬伤”败了胃口;而西方大众了解的中国,往往是“狄公的中国”,这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中国,比起中世纪灰色的欧洲有趣得多。甚至专家也受狄公小说影响,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院长贝林教授研究中国法制史就从狄公小说入手。

  高罗佩本人也是传奇人物。外交官原本责任重大、案牍劳顿,代表国家关心时局还来不及(尤其像他这样的外交官,在二次大战前后远东最乱时担任荷兰驻中日使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连续爆发中东战争时,他驻节黎巴嫩),最是焦头烂额时,他却临乱不慌,收集中国绘画,研究“中国性史”,演练琴棋书画,悬写公案小说。果然,今日高罗佩声名远播的,不是他的外交生涯,他的汉学也只是圈内的题目,他的业余爱好“狄公案”系列小说,却不仅成了中西文化交流的大题目,也在中国成了家喻户晓的影视故事:狄仁杰取代了包公,成为中国传统司法公正的象征。高罗佩说,他自己明白一身三任各有目的:外交官是他的职业,工作却只有暂时意义;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学术有永久价值;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是消遣。他虽享年仅57,但一生著作极丰,兴趣爱好更是三头六臂——成为名士派头艺术家收藏家、代中国人发展国粹的公案小说家、业余胜过专业的重要汉学家。

  高罗佩1910年出生于荷兰,5岁起就到雅加达上小学。小时候,家中花瓶上的中文字让他很感兴趣;读高中时开始学习梵文;16岁他在鹿特丹唐人街找到了一个学农业的中国留学生教他中文;18岁回荷兰在莱顿与乌特雷支大学攻中文、日文、藏文,一生竟“学通”了15种语言。上大学前他已参与编辑印第安“黑足族”(Blackfoot)词典,他的学士论文是《如何改良荷属东印度有关华侨的法律》——东南亚的这个社会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可见20岁的高罗佩眼光之远、他对中国的同情由来已久;他的硕士论文是米芾《砚石》英译;25岁以中日印藏诸民族的“拜马教”考证,获得博士学位。高罗佩之博学多才,弱冠就初露端倪,而兴趣太广泛的“狐狸”特征,年轻时就极明显,幸而一生未改。高罗佩传记之一《三重生活的人》(A Man of Three Lives,Amsterdam:Forum,1993)把他的一生写得多姿多彩,国内应早日译出,毕竟有奇人才有奇特事业。

  1935年,高罗佩入荷兰外交界供职。他一生在东亚南亚不断调任,深以为苦。恐怕惟一有意思的一段是1943-1945年为荷兰流亡政府任驻重庆使馆一秘时。当时重庆外交圈文化人云集,苏联的费连科、美国的费正清、英国的李约翰,都是战后中国研究的领军人物,中国文化人的一时之选云集于此,他如鱼得水,往来无白丁。

  先说高罗佩的艺术爱好。他琴棋书画无不擅长:20岁开始练书法,终生不辍,“高体”字独树一格、风姿高迈,中日专家均能识别;师从叶诗梦学古琴,在重庆与于右任、冯玉祥等组织天风琴社,1941年作英文专著《琴道》(The Lore of the Chinese lute;an essay in ch'in ideology)追踪中国古琴流传日本的历史;发现了将曹洞宗带到日本的禅宗大师东皋心越的大量资料,1944年出版《东皋禅师集刊》,为佛学史补缺;曾学围棋,最终达到段位未考;曾学中国画,译陆时化《书画说钤》;曾考证中国文献中的猿,并亲自养猿长期观察,作《长臂猿考》(The gibbon in China:An essay in Chinese animal lore)1967去世那年出版;能写中国旧体诗词,曾与郭沫若、徐悲鸿等唱和,齐白石、沈尹默等人的画常有他的题款;曾学治印,历年所刻印章集成手卷印谱,齐白石题名;一如中国名士,雅号、笔名奇多,换一个就刻章;中国文物书籍收藏颇丰,并且大有收藏心得,1958年出版500多页的巨著《书画鉴赏汇编》(Chinese Pictorial Art, as Viewed by the Connoisseur),只印900多本,目的是教西方收藏家如何辨别中国文物真赝,并且以自己所刻印章作例,说明什么是假货,这做法很有自知之明。

  在重庆如此高兴,他竟放弃了快乐的单身生活,君子求淑女,与时任使馆秘书的水世芳女士恋爱——水为张之洞外孙女,名门之后,齐鲁大学毕业。两人在重庆举行一西一中两次婚礼,贺客盈门,多为中西文士。而他和学路相近的李约瑟的多年友情与学术争议就从婚礼席上开始。

  在重庆街头书摊,高罗佩找到一本清代公案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他惊奇地发现中国读者耽读西方三流侦探小说的三流翻译,却没有看到本国历史上有出色得多的侦探小说。他把《四大奇案》翻译成英文之后,就袭用其主人公狄仁杰,用英文“仿作”了一本狄公案故事。按他的原计划,英文只是草稿,再写成中文与日文“定稿”,可谓雄心勃勃,意在提醒中国人应当在中国“恢复公案小说的传统”,这个传统比福尔摩斯强多了。

  《武则天四大奇案》64回,上半部说狄仁杰任昌平县令,破了3则同时发生却不相连的杀人事件,后半部说狄仁杰进京处理武则天淫乱,恢复李唐皇朝。无论是正史,还是这本小说,都没有把狄仁杰这人物立起来,比起中国俗小说中的正义化身包公、施公,狄公过于单薄,难以成三。说狄仁杰是高罗佩的创造,没有任何夸张。

  他第一本狄公小说《迷宫案》写成时正是1949年,中国出版界顾不上狄仁杰,而日本出版商认为此书把和尚写成坏人,有侮辱日本佛教界之嫌,危及战后日本敏感的社会关系,故此书日文本几乎无影响。1952年高罗佩从日本调任印度,曾把《迷宫案》从英文译成中文,题为《狄仁杰奇案》在南洋印刷社出版,他一再说“英文为稿本,中文为定本”还是当真的:他真的出了中文本!该译本前加了楔子一首:

  运转鸿钧包万有,日星河岳胎鲜。人间万物本天然。恢恢天网秘,报应总无偏;在位古称民父母,才华万口争传。古今多少圣和贤。稽天行大道,为世雪奇冤。

  我读过高罗佩的中文旧体诗,对仗很工整,真下过功夫,不然何以为名士?但终究是“做出来的”,不似真正的旧体诗大师,挥洒如意自然天成。但这首俗词吓了我一跳:如此合辙上调的“白话唱词”,不拿文人腔,不掉书袋子,民间艺人口吻活灵活现。如果他能按原先计划把《狄公案》全写成这样的中文,就是千古一人了。

  1953年新加坡版《狄仁杰奇案》,依然无甚影响。最后英文“稿本”被看中,出版后大获成功。高罗佩一发不可收,只能再写4本,《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等合成一组,此为前5本《狄公案》。他本欲就此歇笔,此后也好几次宣布封笔,但广大读书界欢迎,出版社不断施压要求每年一本,欲罢不能了,只得长年在外交任职中再接再厉,共写了16本狄公小说,包括一本短篇集。1967年高罗佩患癌症去世,此时狄公案已经大受欢迎,他正写得高兴,小说已开始译成法文等。天假以年,我们能看到的狄公案肯定更为丰富。

  这些小说中的狄公,不是正襟危坐的青天大人包公施公,也不是行径诡秘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甚至不是二者的结合。狄仁杰的性格非常讨人喜欢:幽默开朗,时有睿语,智慧机敏却不矫饰;恪守儒家信条,对人性的弱点却深具怜悯之心;清廉刚正却不拘泥古板;喜欢女人却并不失度;而且文武双全,紧要时还能挺剑格斗几个回合。他的上司同僚,都是昏庸颟顸,只求升官,不问民间疾苦。地方上的狱吏捕快腐败堕落,与犯罪集团沆瀣一气,鱼肉乡民。狄仁杰在这一片混沌黑暗的阴谋暴行中,坚持正义,对抗罪恶,却并不摆出一副怨天尤人、惟我独醒、欲挽狂澜于既倒的海瑞架式。如果中国历代“清官”都能有狄公的迷人性格和机变能力,中国的政治传统恐怕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这些小说生动有趣,但其中说到中国的典狱、刑律、习俗却于史有据,并非信口开河。高罗佩对明代情有独钟,他的书斋易名多次,曾称为“尊明阁”;书中社会习俗与明朝基本相符,而不是唐朝,但不少司法问题,却符合《唐律疏》等法典。《铜钟案》中的和尚,勾结京官干预朝政,是唐朝政治特色。他译注过元代刑典案例集《棠阴比事》,还从大量中国文献(包括俗文学)中汲取材料。《迷宫案》一书中就用了严世蕃的以笔杀人故事、《龙图公案》中的拆画轴故事、《今古奇观》中的滕大尹故事;其迷宫设计来自《香印图考》、女同性恋情节则借自李渔写贤妻选妾的剧本。光这一本小说,就有那么多讲究,让人不敢小觑貌似通俗的《狄公案》。

  狄公小说中我个人最喜欢的是《御珠案》。小说一开场,瘟疫肆虐,宫廷和内阁都撤出首都,仅以狄仁杰为留守,在极困难的情况下维持治安。此时凶案迭出,盗贼蜂起,宫藏国宝被窃。此书场面闳富,有种历史的纵深感。其他故事中狄仁杰有股潇洒劲儿,步步谋营,先人一着;此时他面对严重挑战,心中如焚。高罗佩写此书时,任职贝鲁特。当时黎巴嫩内战激烈,战火纷飞。使馆人员及家属仆役全撤走,他一个人躲在小房间中坚持,以写小说度戒严长日。可见他并非对世事完全不关心,只是有把忧虑转化为艺术的门径。

  作为汉学家,高罗佩以收集中国春宫画、房中术书籍,研究性学而享盛名。中国性学如今已是东西方共同的“显学”,他远远开风气之先,成为研究者无法绕过的出发点。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汉学界,只有高罗佩这样的名士派才有此胆识。《狄公案》的一个吸引人之处,就是其中许多罪案,与中国民间性生活纠葛有关。这其实符合中国社会实际,也是人性之常,只是中国人讳莫如深,也弄不太清楚,而高罗佩几乎是中国社会性问题的第一位专家,无怪乎他的故事引人入胜。

  他的汉学最大成就性学研究实际源自小说创作需要。《迷宫案》于1950年准备出日文版时,出版商要求以裸女画为封面(彼时日本时尚)。他断然拒绝,说这绝非中国传统。为证明这点,他分别致函日本、中国几十家古董商,询问有无明代木刻裸体画像。结果在京都的古董店买到明代木刻册页原本刻版,即一套24幅的彩印《花营锦阵》。他这才明白晚明艺术的风气。

  狄公小说中的插图,是高罗佩自己画的,仿明版《列女传》和《列仙全传》风格,时有裸女形象来自中国春宫画。他用半透明纸描下图形,组合而成,笔调稚拙,别有风味,与小说行文之轻快爽利幽默,互为映衬。这些插图风趣而优雅,色而不淫,非常受欢迎,几百种不同语言的狄公小说中,有许多用他的裸女图为封面。

  从这个发现开始,他进而研究中国春宫画,汇为《秘戏图考:中国彩印春宫版画》一书,限量出版。由此进而研究中国文献中关于性的记载,1961年出版《中国古代房内考》,是系统整理中国性学世界第一人,中国1990年才有译本。

  有些学界人士认为高罗佩的汉学不够专精,跟着兴趣走,只能说是“业余”汉学家。但《中国古代房内考》却是20世纪西方汉学最扎实的成就之一。中国古代文献之繁富,的确需要专家尽毕生致力,但是也需要高罗佩式的聪慧敏感。

  不过高罗佩的学术研究的确带着亲华感情色彩。他认为中国春宫画及房中术中,“看不见西洋人种种暴虐诡异的反自然病态”,中华民族身心健康,两性生活自然正常。他进而推论“中国民族与文化持续不衰,最大原因是他们两千年以来不断地研究男女均衡的艺术。”至于中国春宫画,则“证明中国画家拙于描绘人体之说,完全是西方偏见”。他对中国文化的热情令人感动,但就上面说的这两点,我个人觉得未免对我们这个民族过于恭维。

  实际上高罗佩在书中也说到不太妙的图景:乾嘉禁毁“淫书”,幸存书册往往在日本幸存。他战后在日本任职,收集材料,正得其所。如果他1950年代初任职中国而广收春宫,恐怕不仅收不到,且会引起外交纠纷,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

  狄公小说在西方流行已久,译成29种语言,在38个国家出版,包括芬兰语、克罗地亚语、越南语等。值得庆幸的是,狄仁杰在1980年代终于回到了中国,出现了各种体裁的狄仁杰故事,包括1988年山西电视台所摄电视连续剧,中央电视台2004-2008年播放的《神探狄仁杰》,甚至出现了给少儿阅读的《狄公案故事》彩色漫画拼音读本(高罗佩本人也给荷兰报纸的“连环画”写过本子)。奇怪的是:没有中国观众能辨认出这套小说原是西方人所作,剧中对话完全没有翻译调。原因,来自下面的故事:

  按高罗佩原意,中文本应是标准本,但其小说一直没机会译成中文,甚至在中国无人提起。1970年代末,我在社科院图书馆尘封的大量西方小说中,翻到高罗佩的几本狄公小说,读得爱不释手。1981年1月《人民日报》发表了我的一篇介绍,中国的刊物与出版社开始感兴趣。此时我撮合友人陈来元(正巧也是一名外交官,曾任驻莱索托王国大使、驻纳米比亚大使),与同学胡明(现为社科院文学所专家)合作,以明清通俗小说的语言翻译这套书,以归本还源:本来明清通俗小说就是高罗佩写这套书的范型,如果地下有知,他也会同意这种做法。

  两位译者做得非常成功,几可乱真,证明高罗佩的确是把中国俗小说读通了,也证明两位译者使用了最恰当的语言、最合适的风格。他们多年持之以恒,终于把全套《狄公案》翻译出来。1981年6月起,他们的翻译开始在杂志刊登。当时大陆竞相翻译《狄公案》的有多人,此后另加翻译的也有多人,但陈来元与胡明的拟明清俗小说风格译本竟成定本,也是国内狄公案影视剧改编中对话所据本。

  陈来元与胡明译出的《狄公案》有130多万字,2006年海南出版社《大唐狄公案》4大册,重排了“狄仁杰年谱”,并以年代为序编排了小说中狄仁杰这个人物的经历,把小说人物重新植入历史。30多年来,此书重印翻印盗印本不知几许,电视剧改编也有多次,却从无人能重译。各种文献引用《狄公案》各书的标题,也是陈胡二位所取,竟成定译。这是二位朋友与我聊起时,不免小小得意的话头。

  我还有幸遇到了高罗佩事业的后继者佛克马。他是乌特雷支大学比较文学教授,国际比较文学权威学者,至今常来中国讲学,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莱顿、伯克利、哥伦比亚等著名大学研究中国文学,毕业后却在荷兰驻北京使馆做代办。正好是“文革”初期大乱之时,1968年红卫兵火烧英国代办处,英国外交人员仓惶翻墙到荷兰使馆,只能由他负责处理各种交涉善后。

  佛克马讲起“文革”“另一面”的故事,让我听得入神。我问他为什么回到大学任教。“以前在荷兰驻北京使馆,都叫我高罗佩第二,”佛克马笑着说:“不安分。”

  历史上的确有过些才高八斗的不安分外交官。同样做过外交官的以赛亚•伯林,提出思想者有两种基本类型:狐狸同时追求很多目标,他们的思维是扩散的,在很多层次上发展,从来没有使他们的思想集中成为一个总体理论或统一观点;而刺猬则把复杂的世界简化成一个严密的观点、一条基本原则、一个基本理念。一个外交官应当是个刺猬,国家要求他做个刺猬,但高罗佩却是一头让人眼花缭乱的狐狸。

  而狄仁杰这个人物在西方也获得了新的生命。1969年英国拍狄公案电视剧6部,1974年《庙祟案》拍成电影,获次年埃德加电视剧奖(Edgar Award)。还有好几位作家开始竞写狄公小说。法国年轻历史小说家勒诺芒(Frédéric Lenormand)的法文狄公案(Romans du juge Ti)在法国大受欢迎,2004年到现在已经出版16本,平均一年近3本!受欢迎程度非常惊人,论者认为大有阿加莎•克里斯蒂轻巧讽喻之风,例如最新一本叫《中国人从不撒谎》(Un Chinois ne ment jamais)。这套狄公小说已经有捷、西、葡、保加利亚等译本。

  中国的西文作家也加入了进来。麻省理工城市规划专业博士朱小棣,目前是哈佛大学住房研究所高级研究分析员。他在《棠阴比事》中找到高罗佩未用的10个案件,用英文写成10则《狄公故事》(Tales of Judge Dee),2006年初版。

  本来高罗佩的狄公小说,法文译本就最多,仅次于中文译本。现在朱小棣的狄公小说也已经有法文译本,似乎是要与勒诺芒的狄公一争高下,在法国摆开了战场。看来,这位中国贤哲的正义惩罪之风,带着他对人性的悲悯之心,随着他的聪慧俳谐语言,吹拂着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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