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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委公布公开选拔发规信息司副司长的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0年10月09日09:34
  关于公开选拔发规信息司副司长的公告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家人口计生委工作实际,现公开选拔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与信息司副司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与信息司副司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范围、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在京在编人员,北京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在编人员。

  (二)报名资格

  1.年龄在48周岁以下。

  2.担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或现任副司级职务的。

  3.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晋升至副司级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

  (三)岗位条件

  1.具有宏观思维、战略研究、参与制定国家或地方规划工作经历和相关工作背景。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社会学、人口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公开选拔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2010年10日10日17时。

  (二)报名方式:报名分为传真报名和现场报名。传真电话为:(010)62030830。现场报名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

  (三)2010年10月12日后可在公开报名地点或登录中国人口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四)2010年10月14日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需于参加笔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人回答问题的时间为20分钟以内。面试同时进行民主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特公布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局举报专用电话:(010)62030676

  公开选拔工作由国家人口计生委考评组负责。

  五、咨询电话

  国家人口计生委考评组联系人:李恒宁

  咨询电话:(010)62030650

  传真电话:(010)62030830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开选拔发展规划与信息司副司长报名表》

  国家人口计生委考评组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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