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10月9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毛丽洁 杨春旋)近日,宁波市江北法院一审判决了宁波首例涉嫌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犯罪的案件。
2010年7月10日18时,个体挖掘机操作员王某在宁波江北区某处荒地上进行翻土作业,致埋于此处的军用通信光缆被挖断,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6小时,给部队的日常训练指挥造成了重大影响。案发当晚,被告人王某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据王某交待,当晚他看到了 “地下光缆”的警示标志牌,认为凭自己的操作技术不会将缆线损坏。
近日,宁波市江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光缆,使重要军事通信中断,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案发后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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