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整合公共资源,的确有利于公共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但必须首先公平公正地赎买原住民的权利,而不能掠夺乃至剥夺他们的合理合法权益。
国庆节后的广西北海银滩,正在重复着一些城市的强拆故事。强拆的对抗场景相似,一方警察出动、铐走住户,一方自制汽油燃烧弹、弹弓。强拆的矛盾焦点相似,一方为“公共利益”,一方对补偿不满意。但,又略有不同。
支撑此次强拆的“公共利益”,是北海银滩这个公共资源,此地可谓北海的重要财源。简单粗放式的经营,让这片海滩从“滩长平、沙细白、水洁净”变得“沙灰黑、水浑浊、有污染”。整合这个公共资源,最大限度造福,确是正理,而且也还算是为了“公共利益”。
然而,有别于一般城市拆迁改造的是,这里的村民祖祖辈辈生存于此,靠海吃海。村民的生计与海紧密相关,有的直接与住所的地理优势相关,搬走,就相当于下岗,收入大受影响。这就提出了尖锐的补偿乃至利益分享问题:除了对村民的土地和建筑物补偿之外,对村民失去生计该不该补偿?怎样进行科学合理的补偿?如何进行就业安置?原住民如何从整合后的公共资源开发利用中获取合理利益?
我国有不少居民的生存发展,都依赖于公共资源。山、水、风景、名胜,诸如此类,是国家的或是集体的,但历史、现实和自然的因素决定了这些居民在优先享用着这些公共资源。在一定意义上说,这是原住民的基本生存权利,也是与生俱来的权利。
原始的、粗放式的使用公共资源,当然会造成浪费、污染、脏乱等问题。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整合公共资源,的确有利于公共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但必须首先公平公正地赎买原住民的权利,而不能掠夺乃至剥夺他们的合理合法权益。缺失了这种公平与公正,整合的行为就会充满暴力、血腥,公共资源的整合也会失去正当性。
今天,那种以公共或多数人利益的名义牺牲少数人利益的行为,已经越来越受到多数人的反感和抵触,原因就在于这种行为不符合法治的精神、公平的理念和文明的诉求。在不少人看来,行为、程序的不正当,往往意味着目的、结果与良愿相背离。如果真是为了公共利益,就决计不会先行掠夺少数人的利益。通过暴力等手段达到的目的,最终指向的往往是个人的政绩、小团体的私利,实质大多无关公共的或大多数人的利益。
不管公共资源整合后,经过怎样市场化的、先进的运作管理,公众最终相信的是切身的现实。不少公共资源,在经过掠夺性整合之后,最终又回到了私人手里,由私人经营使用,为私人享用或盈利。这就是人们所担忧的,一些公共资源正在私人化。那么,这种公共资源整合后的私人化,与先前原生态的原住民私人化相比,何以服众?
在一些风景区、海滩,不止一次听原住民抱怨:以前,这里随便看、随便游,怎么现在要么收门票,要么进不去,难道这就叫发展?这样的抱怨,也许令一些满腹经纶的人士觉得好笑,却很值得深思。今天,一些地方对公共资源进行整合,必须想清楚这样两个问题:怎样保障原有既得利益者的正当权益,如何保持公共资源的公共性?否则,整合的过程必定不会顺畅,公共资源也必定难以真正造福公众。
本报特约评论员陈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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