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延边10月11日电 (记者 刘文波)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在农村水灾损坏住房重建工作中,引导更多的受灾群众向县城和乡镇集中安置,切实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与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有机结合起来。目前,已有1599户农村倒房户在城镇协议购房,占总户数超过20%。
在今年7月末的特大洪灾中,延边州38.9万人受灾,全州倒塌房屋7676户,损坏房屋14818户。全州迅速把灾后住房重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委常委、延边州委书记邓凯利用休息时间走访30多个重灾村,亲自组织召开全州水毁农房重建包保工作动员会,提出要把住房重建工作作为政治任务,“争分夺秒,苦干60天”。州长李龙熙多次深入灾区,多次组织召开常务会议和协调会研究相关政策意见和工作措施。经过评估核查、制定政策、组织动员、公开公示和签订协议等阶段,延边州各地住房重建工作逐步有序推进。
据延边州农委党委书记、州灾民住房抢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克伦介绍,截止目前,延边州倒塌房屋完成重建4248户,占55.3%;部分群众已迁入新居;正在施工3428户,占44.7%;损坏房屋完成修缮13888户,完工率为93.7%,正在施工户数930户,占6.3%,所有的房屋将在今年冬季来临前完工。
延边州农委新农办主任孙颖说,延边州在灾后住房重建过程中,与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引导重建户向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安置,对进城镇自主购房农户给予相对较多的资金补助:在省里对住房重建户补助2万元、州补助1万元基础上,对放弃农村宅基地重新建房,进乡镇买房的每户州财政多补助1万元,进县城买房的每户多补助2万元,调动了有条件的农村受灾群众进城镇集中居住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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