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现侮辱尸体案 嫌犯将毒友抛尸河涌
作者: 肖成
本报讯 (记者肖成 通讯员曲剑)毒友过量吸毒暴死,为免责竟将其尸体抛入河涌。近日,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以涉嫌容留吸毒罪、侮辱尸体罪将林某某批准逮捕。据悉,这也是该院批捕的首例侮辱尸体案。
据检方介绍,林某某与陈某相识多年,曾多次共同吸毒。2010年8月19日凌晨,陈某弄到毒品后便来到林某某的住处,约其一起吸食、注射毒品,谁知陈某注射毒品约半分钟后突然扑倒在地。林某某忙上前探看,发现陈某脸已变黑,额头有血,没有呼吸和反应。
林某某见陈某吸毒过量暴死,担心说不清陈的死因,便用床单等物将陈某包住,然后将尸体拖出,推入门外的河涌中。10多天后,已高度腐烂的陈某尸体才在西江西河水闸南侧水域被发现。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将尸体投入河涌不仅伤害死者家属的感情,而且悖逆传统葬俗,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尸体罪,遂将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