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利用红外线设备偷拍他人身体违法,严重者要被判两年以下徒刑
专家 穿着尼龙及混棉织料衣服易被偷拍,纯棉和红绿色衣服可防偷拍
近日,网上疯传一段跳水运动员郭晶晶被红外线偷拍的短片,短片长约10分钟。日前,更流传一段长达两小时7分钟的视频,被偷拍的除了郭晶晶,还有吴敏霞等多名选手。
昨日,记者调查发现,红外线偷拍设备,可以轻易在网上买到。
律师介绍,利用红外线过滤设备偷拍别人身体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生产、销售偷听偷拍器材,也会触犯刑律。
■记者 王明
网上几十元就可买透视镜
记者在淘宝网输入“红外透视镜”,系统马上检索出与之相关的产品664件;输入“红外线滤镜”,系统检索出相关产品3995件。这些能使相机拥有红外透视和夜拍功能的产品,价格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之间。
记者随后又在百度上输入“红外线过滤透视镜”,与之相关的信息立即出现在页面上,其中不乏商家信息。
“照相机加上数码滤镜,就可以隔着衣服看身体……看车展、时装表演、演唱会效果更佳。”一家名为“镜镜数码红外透视滤镜专卖”的卖家,在网页上赤裸裸地为自己的产品做宣传。
记者拨通该网页上的联系电话,“我想用来偷拍能行吗?”记者问。“行,500米之内,只要能看到,即使是隔着玻璃也能偷拍。”一位自称陈姓的男子回答。
“颜色深的衣服能拍到吗?”记者询问。“没影响。”他干脆地回答。“什么质地的衣服都行吗?”记者追问。“没问题,就是穿了棉衣、羽绒服都能拍到。”他强调,衣服的质地和薄厚,对偷拍效果都没有影响。“如果只要滤镜,9000元;连相机一起,13000元。”他给出报价。记者佯称价钱贵了,表示要考虑一下再决定。
偷拍行为侵犯他人隐私权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何桐雨律师称,身体属于个人隐私。如果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红外线过滤设备进行偷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受害者如果发现自己隐私泄露,可以追究偷拍者的民事责任,要求偷拍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索赔精神损失。
利用红外线过滤设备偷拍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我国刑法第284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严重后果主要以偷拍的照片或视频传播范围、对受害人造成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判断。
何律师介绍,偷拍器材的卖家,如果知道买家购买自己的产品是为了偷拍,仍然向其销售,就要对偷拍产生的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销售偷拍器材同样触犯刑法。我国刑法第283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纯棉和红绿色衣服防偷拍
中国科学院赵大伟博士解释了红外透视的原理。
赵大伟说,红外光的波长比可见光长,使其能比可见光更少地被某些材料或纺织面料(如衣服)反射,可以被隐藏在衣服下面的物体(如身体)反射回来,这样就可以使衣服呈半透明状态,让身体形成近似裸体的效果。
赵大伟称,并非所有衣服都能透视。纯棉的衣服不能被红外线穿透,所以最安全。尼龙及混棉织料都可以达到透视效果,特别是在游泳池等场所的湿衣服,透视更加清楚。
赵大伟建议,为防范被偷拍,外出时可尽量穿着纯棉衣服。此外,由于红外线对红绿两色的穿透能力稍差,所以穿着红色或绿色衣服时,偷拍也达不到近似裸体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