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与人合伙“捞一把”
广西象州一林场女干部贪污获刑
本报讯 (陈敬东) 林场女干部覃燕平临退休前想“捞一把”,结果“捞”到了一纸刑事判决书。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覃燕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与覃燕平联手贪污公款的黎光联,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覃燕平原系象州县茶花山林场生产股股长,2010年1月1日退休。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6月,黎光联以其妻罗某的名义,与该林场签订《桉树幼林抚育承包合同》,但具体工作由黎光联实施。在承包该林场发水分站六长岭等地的桉树抚育工程过程中,时任林场供销股股长的黎光联联合时任林场生产股股长的覃燕平,以罗某之名虚报按树抚育面积429亩,骗取林场公款2万余元并予以平分。
据查,覃燕平不但主动提出贪污的想法,还亲自制作和填写虚假的桉树幼林抚育面积、林场施工验收结账领款单,并到税务机关开具税务发票回单位财务冒领公款。2010年2月4日,象州县检察院在调查其他案件过程中对覃燕平、黎光联进行询问时,二人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二人主动退还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