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嵩县库区乡,93岁老人王五玉养有5个子女,晚年的她却遭受孩子的虐待,住危房、没饭吃。她的大儿子贾西有在洛阳市有两套住房,二儿子因不赡养老人被法院拘留过。?《今日说法》2010年10月12日完成台本《人老了 谁来养》,以下为节目实录: 破屋中的落魄老人 在河南洛阳的嵩县一个村里,一所破旧的小民房,墙壁开裂,房顶透着天的地方盖着几块塑料布,窗户用砖头挡着,就在这样一个房子里住了一位93岁的老太太王五玉。到了晚年,本应该尽享天伦之乐,但她王五玉被子女弃于此,她用的被褥都是湿的,她枕的不是枕头,而是个装化肥的塑料编织袋,里面装填的是些破布烂衫,所有的衣服堆在墙角,屋里唯一的一个暖瓶是空的,西墙上是一张2006年年历。
这间房子摇摇欲坠,靠一根木头支着,那么老人的心又靠着什么支撑?
老人的事 儿女们你推我搡 30年来,老人王五玉基本上由女儿贾桂婷照顾。事实上,直到老人提出要走,说再在女儿家住人家要笑话,说死也要死在儿子家。贾桂婷的两个哥哥经常会说,别看你照看老人,要是老人死了,就告你,让你们赔钱。
嵩县司法局副局长刘云明:老人的大儿子贾西有在洛阳市有两套住房,现在发着退休金,一个月还领着2000元左右的返聘金;老人二儿子贾贵有在农村,和哥哥一样,他也不赡养母亲。
王五玉二女儿贾桂婷:我总是想着我妈老可怜,我想着管它呢,我就是要饭吃,我喝一口我让我妈喝点。
一个月前老太太摔了一跤,下床就很困难了,王五玉二儿子贾贵有把一切都推到他老婆身上,老太太摔倒以前是在他家住的,但摔倒以后就需要人照顾了。这时候婆媳之间的矛盾就出来了,老太太只好被送走,老人悲愤地说,即使自己所住房屋快坍塌,两个儿子也不让她进自己的家门。
贵有媳妇:她来我就走了,我不跟她过,我不跟她过,我老怄气。
老人谁来赡养 法官评理 看到老人悲惨状况,今年2月,老人的侄子以老人的名义将贾西有、贾贵有告到法庭。嵩县法院田湖法庭受理了此案,将两被告贾西有、贾贵友传唤到法庭组织调解。要求老人的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注:老人另一个女儿没有生活能力)每人都先给老人支付生活费300元。两个女儿及时把钱拿了出来,而老人的大儿子贾西有在法庭强制执行时,才将300元交到法庭,老人的二儿子贾贵友拒不履行法庭强制先予执行通知,嵩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贾贵有司法拘留10天。
在法庭艰苦的调解下,各方达成协议,老人由二儿子贾贵有负责照料,大儿子贾西有按月支付赡养费用。而目前,老人再次被遗弃到了破烂的小屋内,原因是贾贵有的妻子不同意赡养老人。
赡养 专家如何解析 接受《今日说法》栏目采访的北京大学老年问题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周俊业称,他自己本身已经是一个70多岁的老年人,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心情非常非常地沉重。中国常常讲“不养儿不知父母恩”,从古到今可以举出很多很多孝敬老人的例子。作为现代人,对待父母应该说是禽兽不如,用这样的方式来回报老人对他们的恩情。王五玉这几个子女,究竟谁应该承担这个事情的责任?问题已经在法院主持下形成了调解协议,调解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王五玉的大儿子出钱二儿子出力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她的二儿子现在撕毁了协议不照顾老年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其他的子女并不是没有责任。
从现在的法律来看,往往比如说涉及到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一个现实的矛盾摆在我们面前,尽管我们很痛恨这样的行为,但是似乎法律真正要解决这个问题时候变得很无力。
周俊业称有关部门受传统的观念的影响很大,认为孩子不赡养老人这个是家务事,不愿意介入这种家庭矛盾,法律的力量受到削弱。在老年问题上,没有尽到问责制,要用法律去更多的规范这种义务和责任。
(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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