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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自焚案县一把手免职不明不白 迄今仍无理由

来源:检察日报
2010年10月13日01:01
  宜黄两位“一把手”被问责,不能仅仅是免职了事,而且免职的理由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江西省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日前有了进展,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被免职,江西省统计局副局长李智富调任宜黄县委书记。宜黄县长苏建国也被提名免去县长职务(10月11日《新京报》)。

  成都唐福珍因拆迁而自焚的事件中,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就曾被停职,但却很快官复原职。宜黄县委书记、县长双双被免职,以后会不会官复原职或异地就职?此是人们心存的一大疑问。

  还有一点不明白。从9月18日下午,抚州市正式通报对宜黄县委书记、县长两人立案调查,到今天两位“一把手”被免职,我们居然看不见任何对他们立案调查与免职的理由。

  也许有人会说,这两位“一把手”被问责,肯定就是因为野蛮拆迁引发流血事件,换句话说,就是他们对不合法、不遵守程序的拆迁并引发流血事件负有领导责任。我当然也愿意作这样的“善意理解”。然而,如果仔细观察有关方面的回应,可能得出的会是另外一种答案。9月20日——在两位“一把手”被立案调查后两天,宜黄县的上级抚州市委、市政府传给新华社一份“宜黄县"9·10"拆迁事件情况”,抚州有关方面表示,事情的起因,是因为钟家拆迁补偿要求过高;在程序方面,宜黄县对钟如奎的房屋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申请了行政强制拆迁,全程未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且,在事发当天宜黄方面也只是做说服工作,不是强制拆迁。

  如果宜黄方面如此公正文明执法,那开表彰会还来不及,干吗要对两位“一把手”问责呢?这只能让人产生这样的理解:宜黄方面没有处理好舆情,让这一自焚事件在全国产生了恶劣影响,给上级政府及相关官员添了乱子。这样的“问责”理由,内部讲讲尚可,对外却不好上台面,这也许就是抚州方面对于问责两位“一把手”理由讳莫如深的原因所在吧!

  如果不是这样的“问责”理由,那么问责师出何名?

  因此,宜黄两位“一把手”被问责,不能仅仅是免职了事,而且免职的理由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让公众知道这样几个问题:

  “宜黄自焚事件”是不是一起由野蛮拆迁引发的流血事件?宜黄县在“自焚事件”后掩饰真相、机场截访,率众抢尸等行为合不合法?进而,两位“一把手”对于这起事件负不负责任?舍此,即使免了他们的职甚至更多官员的职位,也无法阻止更多的“县太爷”在野蛮拆迁和无理截访上越走越远。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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