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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11天轿车自焚报废 厂家称“捐助”新车(图)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2010年10月13日03:21
轿车被烧报废

  消防队:排除外来火源、遗留火源及纵火

  经销商:并非质量问题,可以再给一辆,但不是“赔偿”是“捐助”

  消费者:我不是灾区的,更不是低保户,我不需要捐助

  商报记者 王文凯 实习生 刘阳

  刚买11天的轿车突然失火了,消防队下达的事故认定书中,明确说明“排除外来火源”。经过协商,经销商与消费者初步达成赔偿协议,但是,协议中却说,车自燃“非质量问题”,并且,这车是“捐助”给消费者的。

  消费者

  刚买11天的轿车突然烧成空壳

  今年36岁的刘文是重庆开县人,他和妻子在郑东新区龙子湖南路开了一家大盘鸡店。

  8月10日,他们在北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北边的河南圆通贸易有限公司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

  刘文说,但他没想到,车子刚刚开回来11天,只跑了330公里就自燃了。

  “8月22日凌晨4点多钟,我正在睡觉时,突然听到噼噼啪啪的声音,找了一圈,才发现是轿车着火了。”刘文说,当时的起火点有两个,一个在副驾驶位置的储物箱内,另一个在发动机里面。

  刘文报警后,赶紧用水灭火。但由于火势迅速蔓延,大火很快将轿车吞没。消防队赶到后,迅速控制了火势,但此时,轿车已被烧得只剩下空壳。

  消防队

  排除外来火源、遗留火源及纵火

  事发后,刘文联系了经销商。经销商去现场查看后对刘文的妻子付女士承诺,不但要赔偿一辆新车,而且连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都会赔。

  “这些话是经销商店内一名叫刘山(音)的人给我说的。”付女士说,当时4S店的人承认轿车自燃是线路问题导致的,“他们说让我等等,给厂家汇报后,会给我一个答复。”

  9月29日,郑东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称,“起火部位在轿车车头发动机左侧,排除外来火源、遗留火源及纵火,具体原因不明。”

  “事故认定排除了外在因素,还指出了起火部位,已证明是轿车质量问题引发的。”付女士说,但此后的谈判中,经销商态度突变,连改了三次“协议书”。

  在付女士提供的一份“协议书”中写着,甲方为刘文,乙方为河南圆通贸易有限公司。协议条款第一条上写着,依据火灾鉴定报告,双方共同认为车辆起火原因非质量问题引起。第二条中写着“乙方同意为甲方捐助同品牌、型号、配置的车辆一台”。

  上述协议,刘文还没签字。

  经销商

  消防队没认定是质量问题

  厂家答应“捐助”一辆新车

  付女士认为,明明是质量问题,协议书里却说“非质量问题”,说好的是“赔偿”一辆轿车,现在又改成“捐助”了,“我不是灾区的,更不是低保户,我不需要捐助。再说,他们捐助我的是什么车,新车?还是跑了10万公里的旧车?这些协议中都没说明。”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了河南圆通贸易有限公司。其售后服务站站长余海胜和销售经理王明星都承认,这份协议的确是他们草拟的。

  “消防队的认定书中排除了外在因素不错,但并没说明是轿车质量问题引发的自燃呀,而且认定书中还写着"具体原因不明",这能说明是我们的轿车存在质量问题吗?”王明星说,至于捐助一事,是经过和厂家有关领导协商之后作出的,但他们会捐助付女士一辆新车,而非旧车。

  但付女士说,这个协议她不会签,她也对此品牌轿车失去信心了,不会要捐助的汽车,“我要求赔偿我的买车损失,以及上牌、附加费等各项费用。”余海胜称,对此要求,他们会尽快和厂家联系,并会尽快给其答复。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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