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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通知要求各地 月底前清查内部发行报刊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0月14日08:15
  本报北京10月13日讯记者朱磊为进一步规范报刊出版发行市场秩序,制止各种违规违法出版发行行为,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内部发行报刊及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市场秩序。

  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内部发行报刊及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违规发行现象有所增多,一些内部发行报刊如内参、信息参考类期刊,突破在指定范围内发行的限定,面向社会公开征订发行;一些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违反只用于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管理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在社会上公开征订发行。特别是一些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非法出版物,冠以“内参”、“参考”之名,注明“专供高层领导决策参考”、“供处级以上领导参阅”等字样,违法出版发行。

  通知强调,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申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并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征订发行,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在今年10月底前,对所辖内部发行报刊及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内部发行报刊,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要责令其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处罚,期满注销其《准印证》。对未取得出版许可证的内部发行报刊及未取得《准印证》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必须坚决取缔,并严肃查处非法出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中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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