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在今天(13日)召开的昆明市全域城镇化建设推进工作会暨全域城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上,按市委、市政府推进和提升全域城镇化的重要部署,市委副书记李邑飞对全市全面加快推进和提升全域城镇化作出具体安排,并提出了整体推进城镇化的运作模式、机制和实施步骤等措施。昆明市将重点从坚持规划引领,强力推进规划全覆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着力推进“三重三置换”,实施“三区”联动发展;建立键全“四大保障”体系,加快城乡社会保障接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管理和服务全覆盖等方面来推进、提升全域城镇化。
规划
将城市和农村作为统一整体
“五规合一”实现规划全覆盖
提要:昆明将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一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利用规划、产业功能布局规划、交通体系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全域城镇化建设,规划是纲领和灵魂。昆明将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一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利用规划、产业功能布局规划、交通体系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做到“五规合一”。在规划中,淡化行政区划界限,突出经济空间布局,科学划分功能区,真正做到城镇和村庄空间定位、发展定量、产业定向、建设定点,实现城乡科学规划全覆盖。
在城镇和村庄规划上,把中心城区作为全域城镇化龙头,把二级城市、三级城镇、重点镇、一般镇作为提升全域城镇化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支撑。科学规划确定三级城镇、重点镇、一般镇,以及全市1500多个行政村(社区)、 9600多个自然村的布局和功能规划,对“保留、撤并、迁移、统建”的行政村、自然村一次规划确定到位。除规划保留的村庄外,采取“只出不进、冻结散建”,加大“撤村并居、迁村并点、生态移民”,以“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规联建”建设居民集中居住的新型社区、新型村庄。
户籍
将实施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
10年内120万农民将变市民
提要:彻底放开本市农村居民向城镇自由迁移的条件,实现农村居民到乡镇“零门槛”落户,鼓励市内城镇居民到二、三板块乡镇生活居住。
按照昆明市城镇化率2015年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的目标要求,未来10年将有近120万农村人口进入城镇,昆明市将实施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城镇居民准入条件和迁移限制,引导农村人口梯次向城镇有序转移。
第一板块适度放宽放开城镇落户条件。本市农村居民在第一板块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当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标准,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可以申请落户。第二、第三板块,本市农村居民在二、三板块县城区域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租住合法固定住所满半年以上的,本人及其亲属可以在他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地落户,或在租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落户。彻底放开本市农村居民向城镇自由迁移的条件,实现农村居民到乡镇“零门槛”落户,鼓励市内城镇居民到二、三板块乡镇生活居住。
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对先富起来有能力转移为城镇居民的农民,进入城镇务工有相对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民工及家属子女,城镇失地、城镇扩张、乡镇托管、开发区建设、生态保护、移民搬迁等整体转移的农民,农村户籍的大中专学生毕业生、农村复转军人等,已经在或能够在城镇生产生活的农村人员,要有计划地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引导他们加快转化为城镇居民。
按照“同城同权、同城同保”的原则,以城乡一元化为目标,有计划地对附着在现有户籍上的城市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城乡差别政策进行积极稳妥改革。
调整完善附着在户籍上的政策和制度,对附着在现有户籍上的城市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城乡差别政策进行积极稳妥改革,及时地调整完善配套政策,切实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运作
城镇化运作整体推进
“三重三置换”分五步走
提要:将已规划的城镇作为建设的新区;对已确定的建新拆旧项目区内所有土地进行测量、测算;多出的耕地置换成建新区建设用地指标;建新区“三区”建设,可参照4∶2∶4比例分配;实施“三置换”建立完善保障体系。
在全域城镇化推进中,昆明市将着力推进“三重三置换”,实施“三区”联动发展,整体实现农业向现代化转型、农村向城镇转化、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昆明市在学习借鉴经验基础上,设计了整体推进城镇化”五步走“运作模式。
第一步,将已规划的城镇作为建设的新区,已规划的”撤村并居“、“迁村并点”农村(行政村、自然村)作为拆迁的旧区,组合形成一个建新拆旧项目区。建新项目区最好安排在已经建成和正在启动建设的“三区”规划范围内,也可以同步建设新“三区”。
第二步,对已确定的建新拆旧项目区内所有类别的土地进行测量、测算,价值评估,对拆旧区内人口、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社会保障、住房、产业等情况进行调查,摸清现状,并对照建新区的标准进行测算。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建新区建设用地选址和规模,申请城乡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同时,合理确定拆旧区需要进行整治的土地。
第三步,启动拆旧区内农民承包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及田、水、路、林、村庄等综合整治,整理和复垦为耕地,这些多出的耕地置换成建新区建设用地指标。
第四步,同步规划建设新区,高起点规划建设新型居住社区,集中建设拆旧区迁移农民安置房,建设廉租房、经济实用房、公租房,开发建设商品房,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联动建设或完善“新型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新型商贸服务区”。建新区“三区”建设,可参照4∶2∶4比例分配,即40%用于新型居住社区,20%用于新型产业园区,40%用于发展商贸服务业比例来分配土地。
第五步,实施“三置换”建立完善保障体系。通过农地整理复垦置换成城镇建设用地,这一土地指标“漂移”的过程,土地实现了一次增值,开发建设的过程又再次实现增值,这些增值收益和农民林权流转收益以及拥有的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全部用于拆旧区迁移到建新区农民的住房、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和卫生等公共服务等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做到置换资金平衡,最终实现“四集中”、“三转变”。
股权
推行三项股份改革
农民换房换保换股进城
提要:通过实物置换或股份化、货币化置换方式,来置换城镇住房、城镇社会保障和股份合作社股权,最终让农民换房进城、换保进城、换股进城。
在整体推进城镇化运作模式过程中,先行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住房所有权、集体经济三项股份制改革,把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股份化,通过股权的流动来实现资源的流动。 通过“三项股份改革”,让拆旧区迁移到建新区的农民用自己拥有的经济权益自愿地、有偿地流转,通过实物置换或股份化、货币化置换方式,来置换城镇住房、城镇社会保障和股份合作社股权,最终让农民换房进城、换保进城、换股进城。
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制改革。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成以村为单位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股权,由合作社按照规模经营要求,统一运作土地,每年按股分利或分红;也可将农民承包土地直接置换成社会保障,置换后的耕地统一实行规模化经营。
进行以宅基地为主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及住房所有权改革。对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复垦成耕地,置换成等量面积建设用地指标凭证;对村民的农村住房、非住宅房屋和附属物实行评估作价,确权认定,置换成同值有价凭证。可通过实施股份化,形成有价值、能流动、可交易的“地票”、“房票”,为农民宅基地及住房置换城镇住房或社会保障提供条件。
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将村级集体资产通过组建股份合作社的形式全部量化给农民,将原集体经济组织改建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或股份制企业,让农民人人享有股份及资产收益权,为迁移换户籍进入城镇创造条件。林权制度改革也可按此实施。
在建新区必须要有一、二、三产业的支撑,并制定政策鼓励和引导建新拆旧项目区内所有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业的企业,向建新区内的新型产业园区、新型商贸服务区集中。
在推进全域城镇化过程中,将引导农民参与股份制改革,调动农民流转土地(林地)的积极性;用级差土地收益返还、三区联动建设新聚集区条件、股份合作社股权收益、安置产权房、社会保障等完善的保障体系,引导农民参与支持城镇化。允许农民进城后,保留一定期限的从土地和集体经济获得收益的权利。
保障
制度设计4大保障体系
加快全域城镇化“同城同保”
提要:在推进全域城镇化中,昆明市从制度设计上建立健全住房、就业服务、社保、公共服务和基层民主权力保障四大保障,切实做到“同城同保”。
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围绕建立“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集中建设拆旧区迁移农民安置房,确保进入城镇有房住;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建设力度,在优先解决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体住房困难的前提下,将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降低农民进城入居门槛;鼓励先富起来的农民、进城就业创业农民购买城镇住房。对需要保留的村庄,“统一规划、控制存量、增量集中”,组织实施农房安居工程和新区住房工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统一城乡就业登记
整合现有各级各类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培训机构,健全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统一城乡就业登记、培训、推荐、服务和管理。加大农村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两后双百”工程,重点解决整体城镇化迁移入城农民、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消除零就业家庭,降低农民进城就业门槛,千方百计保障“农民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加快培育壮大二三产业,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就近就地吸纳本地农民就业,降低农民进城务工的门槛。通过加快市场建设、物流建设和商贸流通建设,拓宽农民就业渠道,降低农民进城入市的门槛。通过经营土地、房产、服务业,拓宽农民创业就业空间,增强就业再就业能力。
城乡社会保障一步并轨到位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收益优先安排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医疗、失业、低保等社会保障的补偿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劳动者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一元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的统一,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大病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城镇相衔接的农村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等,降低农民进城就医、子女进城就学的门槛,逐步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向城镇社会保障转换并轨。
键全公共服务、基层民主权力保障体系
统筹规划建设,建立起与城镇居民生产生活相协调配套完善的水电路气、通讯和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救济等基本民生设施;污水、垃圾处理,绿化、亮化、美化等基本生态环境设施以及支撑城乡建设发展、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金融服务设施。依法保障基层居民和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使居民真正成为全域城镇化主体和最大受益者。(昆明日报 记者龚庆萍 首席记者吴晓松 通讯员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