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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基金会“实为黑社会 勒索镇政府欺压村委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10月14日11:38

  非法基金会欺压村委称霸一方

  和平县一黑社会性质组织6名成员获刑

  南方日报讯(记者/甘超强通讯员/邓琴)近日,和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定和平“金星黄沙尾村教育基金会”属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分别判处叶百练、叶民怀、叶辉烂、叶新根、叶启明和叶春郎6年至18年不等的刑期。

  成立基金会村委门口“护路”

  据悉,被判刑6人均为和平县大坝镇金星村人。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09年7月起,被告人叶百练、叶民怀、叶辉烂与叶沛国(在逃)为称霸一方,插手大坝镇金星村村委会事务和要挟大坝镇政府部门,网罗叶新根和叶志勇(在逃)等20多名成员,私刻印章成立“金星黄沙尾村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基金会”在金星村委会办公楼占用部分办公室“办公”,对成员进行了分工,规定了成员的工资“标准”,并制订了相关“规定”。由叶百练、叶民怀、叶辉烂及叶沛国领导“基金会”;叶志勇任护路队队长,叶新根任护路队副队长,负责“管理”金星村村道,指挥成员到村委会门口“上路值班”,拦截未遮盖帆布的运输瓷土车辆;“基金会”在成员中设立了“刀手”和“枪手”,在“基金会”进行违法犯罪遇到抵抗时,接到通知的成员就要参与增援,“刀手”和“枪手”要分别按照“基金会”规定的“职责”,用刀具和火药枪,其他成员则用木棍、铁水管等工具威胁、打击对方。

  勒索镇政府插手村务强揽工程

  “基金会”为获取经济利益,插手村委会事务,以拦路为要挟手段,向和平县大坝镇政府勒索“水田补偿费”110000元及“污染费”74828.50元;向政府施压和威胁合同当事人,强揽工程;以违反“基金会”的“规定”为由对过路司机敲诈勒索。所得利益由被告人叶辉烂负责管理、支配,除小部分用于笼络村民外,大部分用于该组织开支。其中大部分用于按月发工资给成员(分为:1500元、1300元、1200元、1000元、700元5个级别);一部分用于购置铁水管、刀具、“办公”用品;一部分用于为“基金会”犯罪而受伤的被告人叶启明的医疗费;一部分用于支付被逮捕组织成员叶新根、叶民怀的家属生活费;并购置麻将机给成员赌博、娱乐。

  受害人担心报复流落他乡

  为进一步增加“基金会”的威慑力,叶沛国从朋友处借来两支火药枪。“基金会”组织成员先后实施破坏交通设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基金会”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村民委员会的自我管理村务权利;使政府的管理职能受阻;严重侵害了运输瓷土的司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受害人被侵害时因为惧怕“基金会”人多势众,不敢反抗。多数受害人因害怕被报复,不敢到公安机关报案,直至“基金会”主要成员被抓获归案后才报案。个别被害人因为担心再次遭受侵害,被迫放弃在当地从事运输瓷土的工作,转到其他地方谋生。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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