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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放电影须缴版权费 广州先观望再看是否买单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0年10月14日23:51

  网吧放电影须缴版权费 广州网吧先观望再看是否为版权“买单”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继K厅陆续缴交卡拉OK版权费后,网吧也要为版权“买单”了!昨日,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影著协”) 宣布,2011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对此,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会长黄世球表示,为版权“买单”,这是应该的,但要明确三个原则:收的主体是否合法、标准是否合理、收了以后的去向,“在收费主体合法、收费方式合理的前提下,一定支持版权收费”。据悉,因广州不在首批试点城市之列,众网吧持观望态度,“一切明确后再确定”。

  支持收费但有三原则

  影著协理事长、中国版权协会会长朱永德在金鸡百花电影节论坛上宣布,《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和《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上报国家版权局公示后已获批准通过。2011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 费用。北京、上海、江苏等七八个省市将成为首批施行区域,由“影著协”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取。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会长黄世球表示,他对网吧放电影须缴版权费的态度,和对K厅交卡拉OK版权费一样,为版权“买单”,这是应该的,但要明确三个原则:收的主体是否合法、标准是否合理、收了以后的去向,“在收费主体合法、收费方式合理的前提下,一定支持版权收费”。

  黄世球说,在收费主体的问题上,影著协是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的批准,在民政部注册的协会,是合法收取版权费的协会组织 。但现在收费标准等有关方案还不清楚,所以暂时还是观望,非赞成也非反对。

  按照新通过的《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网吧使用电影作品每天需要缴纳的费用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用多少交多少才合理,不能平均化,主张以点击率收”,黄世球说。

  先观望再确定

  版权费收得合不合理、科不科学、真正的版权人能否拿到该拿的钱,这是众网吧最为关心的,也是决定是否交费的原则。海珠区一大型网吧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广州不在首批试点城市之列,所以先观望,“一切明确后再确定”。

  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不少网吧早已在为版权买单了,广州上千家网吧中有六成左右,通过网上视频传播公司等途径,购买了若干电影、电视剧作品版权,有的网吧为此一年要支付2400余元的费用,“‘影著协’如今想要垄断网吧放电影的版权费,这个怎么可能?很难办得到”。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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