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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影著协收不到钱怎么办

来源:青年时报
2010年10月15日01:32

  如果影著协收不到钱怎么办

  赵勇

  悬而未决的“网吧放电影要交版权费”终于成为现实。10月14日的《北京晨报》援引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影著协)理事长、中国版权协会会长朱永德的话说,明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具体标准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至于播映电影的长途汽车,不分使用影片的数量及类别,一律实行统收,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至500元。朱永德还提到,北京、上海、江苏等七八个省市将成为首批施行区域,由影著协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取。

  使用电影作品要缴纳版权费,这一点没有任何疑问,人们此前的疑问在于:收费方式和标准怎能由影著协一家说了算?之前音著协收取卡拉OK版权费,就被媒体曝光要收取50%以上的管理费。影著协代收的版权费,其中管理费占了多少,最终是影著协还是作者拿大头?现在看来,这些疑问丝毫没有澄清。

  影著协说了,如果一些业主执意拒缴版权费,就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果真如此,倒也是好事。但老实说,我并不认为影著协会有多少打官司的热情,一个个地打官司,影著协要累死不说,即便打赢了官司,能不能拿到钱也是未知数。按照既有的经验来说,也许影著协更喜欢通过“有人脉关系”的人员对业主们施压,或者借助一些管理部门来强行征收。实话说,影著协将收费权交给那些“在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已经让人隐隐看出电影版权费收取可能出现的乱象。

  影著协要收未经充分讨论的版权费,一些业主可能会拒缴,很明显,这是单纯的民事纠纷,双方协商也好,打官司也好,但权力不应该插手其中。我想,只要影著协不通过“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违法收费,只要管理部门不帮着影著协强行征收,这个并不成熟的收费标准就会在收费和缴费双方的利益协商中成熟起来,重新制定标准,也是完全可能的事。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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