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佯装打电话的男子(画圈处)坐在胡先生的背后,胡先生的衣服搭载椅子背上,20时12分,男子将手伸进胡先生衣服口袋。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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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13时40分,记者来到位于乌市西北路石河子大厦的君悦肥牛火锅城。胡先生的4名朋友蹲在店门口,另外8名坐在店内一张餐桌前。
胡先生告诉记者,13日晚,他和朋友在火锅城就餐,买单时发现装在上衣口袋的5900元现金不见了。随后,他到石河子大厦保安部查看了监控录像,画面显示钱是被两名男子偷走的。
记者从石河子大厦保安部的监控视频上看到,10月13日20时13分,胡先生和朋友在用餐,外衣挂在椅背上。之后,店里进来一高一矮两名男子,在胡先生背后的位子坐下。挨着胡先生的一名男子不时歪头看胡先生放在椅子上的衣服,并拿出手机佯装打电话。
一分钟后,男子趁胡先生及其朋友不注意,伸手掏走胡先生衣服口袋里的钱,两人随即离开。
胡先生认为,自己作为顾客在饭店消费,饭店理应保证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火锅城负责人拒绝赔偿。胡先生便找来朋友给火锅城施加压力。
对于胡先生的做法,火锅城随后报警。
君悦肥牛火锅城的马经理说,他们在店中贴有顾客提示,请顾客保管好贵重物品,丢失概不负责。饭店已尽了提示义务,不应赔偿胡先生的损失。
14时,乌市扬子江路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要求双方协商解决。
昨日16时,胡先生记者,经过协商,饭店赔偿了他1800元。
新疆百丰天圆律师事务所王朋律师表示,餐馆在店内贴有提示,请顾客保管好贵重物品物品,餐馆已尽到提醒义务,所以不用负责,除非偷窃的人是餐馆员工。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