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受贿赂 篡改选民资格
万宁民政局一名股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本报海口10月14日讯(记者 林莹 通讯员林玥 陈穆敏)近日,万宁市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办了该市民政局基层政权股原股长陈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篡改选民资格,从中收受贿赂一案,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保证基层组织选举依法推进。
经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7月至8月,万宁市第六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作为负责选民资格审查的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收受当选该市和乐镇发兴村委会主任苏某1万元贿赂款后,在起草报省民政厅的关于苏某是否具备选民资格的请示时,利用职务之便,故意将和乐镇政府向市民政局的请示结论内容“苏某不具备选民资格”篡改为“鉴于苏某尚有选民资格”,企图误导上级主管部门确认苏某选民资格有效。因万宁市民政局发现及时,未采用其篡改的请示上报,才避免了错误结果的发生。
目前,省民政厅已批复取消苏某选民资格,确认其当选无效。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